白怯寄越过人群,踮起脚尖,往舞台那边望了望,果然,第一眼就看见那个在人群最中心最耀眼的人。
不止是他,这个场馆里一半以上的人都时不时会往那边看去,故此他的举动倒也不显得突兀。
今天宁蒙稚穿的比较休闲,一件浅灰色的衬衣,外面套着一件灰蓝色的v字背心衫,黑色大衣挂在他的椅子上。他眉目矜贵不凡,思考的时候手指会弯曲着轻轻敲着,微微蹙眉的时候仿佛那雪山之巅晶莹剔透的白雪,神圣而不可侵犯。
白怯寄隔着人群远远的望着宁蒙稚,只觉得这人无论身处喧嚣的闹市还是安静的主席台,都那么出类拔萃、引人注目。
更何况这人和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用光了他一整包酒精棉片,简直洁癖到令人印象不能再深刻了好吗!
他找到秋锦书,和她一起分发起了盒饭。温落山一钻进体育中心就嚷嚷着要去看看有没有漂亮妹子,此时已经不见踪影,他也懒得去找。等盒饭都分好后,他摸了摸自己口袋里那份泡芙,稳住心神,脚步轻快地往舞台最中央走去。
早在秋锦书打来的电话里,他就听说了这次是宁蒙稚授意点的外卖。秋锦书要他好好感谢一下宁蒙稚,不但给他带来了这么大的生意,还为他打开了客户群。
白怯寄左右为难,那人看起来就不像缺钱的样子,而且自己现在也送不出什么昂贵的礼物。
要是以前,他喜欢乐器就可以送他一把乐器大师的名琴。他要是喜欢手表,就可以送他一块奢贵的表聊表谢意。白怯寄一向很懂得投其所好。
不过要是以前,他也不需要来摆路边摊,自然也不用这样拉拢别人。
白怯寄想得出神,思绪回来的时候才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额外做了份泡芙。
既然不知道送什么,就送个自己亲手做的东西,总能表达出自己的诚意吧?
宁蒙稚接完一个电话,觉得口有点干,刚想叫个人给他拿瓶水,眼前闪过一双纤细如玉的手,一瓶水递了过来。
他愣了愣,抬头,对上了一双灿若星辰的桃花眼,这人眼角下还有颗小小的泪痣,与漂亮的眼眸相得益彰,看起来特别勾人。
宁蒙稚微微失神,下意识接下那瓶水,“谢谢。”
那边却还嫌不够热情似的,又笑容可掬的递过来一个纸袋。然后非常自来熟的自我介绍道,“学长你好,我叫白怯寄。是今年金融系大一的新生。”
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专注的盯着宁蒙稚看,好像温和无害的小动物一般。
宁蒙稚望着那个纸袋,这回久久没有接过来,寒潭一般深邃的眼眸满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语气冰冷的道,“什么事?”
白怯寄似乎并没有被冷气影响到,嘴角两个小梨涡若隐若现,声音略带些讨好:“这是我今天做的泡芙,谢谢你照顾我生意,小小心意,请不要嫌弃。”
然后又掏出手机非常热情的道,“我看咱俩挺投缘的,不如咱们加个微信吧?”
这可是大主顾,要巴结。最近校庆阶段,学生会几乎忙到每天都要集体点外卖,他要是能把这个生意给承包下来,电脑本金指日可待。
哪怕是座大冰山,为了他的事业,他也要拼命一把,努力化身成太阳给他把冰川融成水。
宁蒙稚却没有接茬,四周弥漫着的冷气更甚,满脸冷若冰霜的开口回道,“我们不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