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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4
    大都会的夜晚,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与哥谭没有什么不同。

    但如果在夜幕笼罩后,分别在哥谭和大都会逛一圈,就会发现其中的显著不同。

    奥姆双手插兜,懒洋洋的跟在亚瑟身后。

    两人目前正位于大都会最繁华的商业街,一前一后并排瞎逛了两个多小时,依旧两手空空,什么都没买,倒是奇奇怪怪的围观眼神和窃窃私语,收获了一箩筐。

    他是被亚瑟硬拖出来的,理由大概就是“弟弟你不是很想来大都会旅游吗?既然来了,只在克拉克的公寓里宅,也观赏不到大都会的风景吧?现在时间还早,正好可以出门逛逛,克拉克推荐的那条商业街就不错,去不去?你不是一直很想捯饬我的形象吗?据克拉克说商业街聚集了最高档的品牌,还有贵的要死的形象工作室……”

    为了把弟弟拉出门,免得卢瑟又忽然跳出来联系弟弟,亚瑟连他最心爱的头发胡子都贡献了出来,堪称忍辱负重。

    “……”

    奥姆实在找不到理由反驳亚瑟,再坚持扎根在克拉克的公寓不动弹的话,他很怀疑他哥会不会忽然灵光一闪,怀疑起他非要来大都会的目的。

    要知道,他家傻哥,永远不会在该灵光的时候灵光,但是不该灵光的时候却!

    也是很心累了。

    被他哥拖着一直逛到华灯初上时分,奥姆别的收获没有,倒是敏锐的发现了大都会与哥谭的区别之处。

    同是灯火通明、华灯照彩的大都市,但夜晚的哥谭,气氛绝对不会像大都会这样轻松愉快。

    大概可以用分属大都会和哥谭的两位超英——超人和蝙蝠侠——做比较。

    超人友善亲切,就像是阳光,能出现在每个人身边,用温暖抚平伤痛,又不会用炽热的温度灼伤他人。

    蝙蝠侠匿于黑暗,行于黑暗,打击罪犯,漆黑的蝙蝠剪影不仅是哥谭犯罪分子们的噩梦,也在普通市民中留下不少都市怪谈。哥谭黑暗骑士,没有什么能比这个称号更贴切的展示出他在民众心中的形象。

    大都会与哥谭两个城市的气质,就像两位超英的投射。

    而且,在某些方面,哥谭从未愧对过它全国第一的名头。

    当然,对于滋生在哥谭阴暗角落里的罪恶,奥姆并不在意。

    如果不是被他哥管着的话,在哥谭的那几天,他甚至不介意每晚都溜出韦恩庄园,去哥谭各处的黑暗巷子里逛一逛。就像他刚进入哥谭那样一样,向哥谭警局赠送“犯罪分子大礼包”。

    钓鱼执法,简直不能更爽!

    “也不能完全这么评价。”亚瑟理不直气不壮的反驳道。

    喔?

    奥姆感兴趣的挑挑眉,没反驳。

    他倒要看看,他家傻哥,能说出什么道理来?

    “哥谭跟大都会,甚至给其他城市的情况都截然不同。”

    亚瑟十分认真的向弟弟解释起来,中心思想只有一条——哥谭罪恶横生的问题,真的不是布鲁斯的锅!

    “哥谭的问题其实持续了很多年,盘根错节的黑帮和地下势力在哥谭盘踞已经超过百年,根深蒂固的程度,即便是政府,都难以撼动。

    更何况,但戈登局长上任之前,哥谭的警局实际上相当软弱,不说遏制罪恶势力的发展,就是对付一些偷盗抢劫之类的,既没有变态的智商也没有超乎常人武力的小罪犯,也是束手无策。

    倒是蝙蝠侠出现后,哥谭的状况好了许多。我听迪克说起过,这些年哥谭的犯罪率显著下降了一半以上!”

    下降了一半以上,犯罪率还是高居全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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