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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
    难道世界上的所有警察,都是金鱼脑袋的蠢货?

    被从韦恩酒店拷到哥谭警局的路上,夏洛克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不过当他到达警局就直接被扔进了审讯室,并且被生硬的拒绝了与外界联系的要求后,他就改变了想法。

    拒绝他的那名警察,眼神讥诮语带嘲讽的说:“还想跟外界联系?怎么,找律师来捞你们这种有钱佬吗?别做梦了!在哥谭杀人,你就等着被扔进阿卡姆跟那群疯子作伴吧!”

    夏洛克决定收回他之前的评价。

    什么金鱼啊……这就是一群草履虫!

    别说完整的证据链了,就算是能直接指认他是凶手的证据都没,仅凭着门锁被撬的痕迹以及他出现在罪案现场,就武断的认定他是凶手?!

    被害人的遇害时间鉴定过吗?一群蠢货!

    还就这么威胁要把他丢进阿卡姆?

    刑法在为你们哭泣!

    跟哥谭的这群草履虫一比,苏格兰场的金金鱼们简直就是天使!

    不过……被扔进阿卡姆?

    夏洛克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蠢蠢欲动的想要干脆顺势进去阿卡姆得了!

    只要让他进了阿卡姆,那么他绝对能……:) 。

    不过,如果他是背着杀人犯的名头进去的话,他倒是无所谓不在意(实际上还觉得挺棒!),但是考虑到麦考夫那个讲究的家伙,以及大英政府的面子等等问题,他还是先洗刷掉杀人凶手这项指控比价好。

    毕竟,如果不抢在麦考夫发现他偷溜之前,把他自己解放出哥谭警局重获自由的话,就等于把把柄递到麦考夫手中!

    麦考夫那种好胜心爆表的控制狂,绝对能嘲笑他足足一年!

    至于麦考夫会不会丧心病狂的把哥谭警局告到倾家荡产,哭着喊着跪求他离开,那根本不用怀疑,他哥就是那种霸道不讲理的蠢货!

    咔哒开门声,打断了夏洛克的疯狂腹诽。

    一位陌生的棕发警察,手中拿着文件家走进审讯室,慢悠悠的坐到了夏洛克对面。

    棕发警察翻开文件夹,拿出一支笔握住,摆出手写记录的姿势,然后问道:

    “姓名?”

    一句寒暄也无,直接开审。

    夏洛克没有回答他,反而双手抱臂,向后一靠,态度嚣张的靠到椅背上,然后说了句毫不相关的话:

    “你没去过韦恩酒店的案发现场。”

    夏洛克向来对他的记忆力十分自信,他确定面前这位棕发警察并不在把他从韦恩酒店抓来的那群草履虫内。

    派一名甚至没去过案发现场警察来进行审讯,夏洛克对哥谭警方智商的评价down至谷底。如果不是没有其他更没脑子的生物来用做比喻,夏洛克连草履虫这个称呼都不想给他们!

    “请不要提及与审讯无关的话题。”棕发警察用笔敲敲桌子,警告夏洛克。

    “姓名?年龄?性别?”

    “性别?”夏洛克难以置信的指指他自己的脸,又指指喉结,反问道:“你们哥谭警察都这么蠢?”

    棕发警察沉默几秒,稳住呼吸,克制住想要互相摩擦的牙齿,语气平静的说:

    “……这是正常审讯流程,请老实回答问题,不要顾左右而言他!”

    到底是没忍住,棕发警察回怼了一句。

    “啧!正常流程?都什么年代了,你们还用这么落后的方式?竟然让嫌疑人自报性别?举个例子,如果有嫌疑人进行了完美伪装,比如女扮男装,然后告诉你们她是男性,你们是不是就傻乎乎的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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