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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六章 路遇大妃
来接应大妃,看到大妃和薛落雁聊,索性将自己肩膀上一只鹞鹰给了薛落雁,“娘娘要是感觉飞鸽传书欠妥,这个倒是可以送给娘娘的。”

    “这是草原鹰?”薛落雁之前在草原就见过,这些草原鹰,飞起来,就好像风筝一般的。

    “可不是,草原鹰,只听一个人的话,那就是驯服了他的人,要说送信云云,草原鹰的速度却比鸽子要快不少,安全性也很高。”

    “这个给我?”薛落雁看了看草原鹰那尖锐的爪子,又是看了看库姆手臂上一截儿袖管,那袖管是特别制作的,是皮的,上面有斑斑点点的痕迹。

    看到这里,落雁的心一凛。

    “这个,我倒是敬谢不敏了,有点危险。”

    “娘娘知道熬鹰?”

    “熬鹰是什么鹰?”

    “熬鹰,是一种行动,娘娘要是想要这一只鹞鹰彻彻底底的听您的话,娘娘就要去熬鹰,所谓的熬鹰,就是,比赛谁的眼睛大,谁的耐性好,当娘娘有一天战胜了这老鹰,草原鹰就会对娘娘言听计从的。”

    “这……”薛落雁看向草原鹰,不禁一笑。“能听懂人的语言?”

    “我的好落雁。”库姆急了。“他自然是不可能听懂我们说我们的,但是娘娘可以单独的去训练,什么口令或者什么口哨声,什么频率是要草原鹰做什么的,娘娘可知道了?”

    “原来如此。”薛落雁点点头。

    “那么,给娘娘了。”库姆连同袖管和草原鹰都给了薛落雁,薛落雁却之不恭,只要将这草原鹰放在了手臂上,那草原鹰的眸子,犀利的很,不是黑色的,而是淡淡的白色。

    薛落雁盯着那眸子看,只因为,那眸子里有征服一切,睥睨万物的时胜利感与高高在上的优越感,这一切的光芒,何尝和薛落雁眼神里的某一些东西不一样呢?

    因此,当薛落雁看到这里,却自然是想要征服这草原鹰的了。

    “好了,我们先去了。”库姆抱着小孩儿笑嘻嘻的。

    薛落雁看到这里,却道:“孩子还是在马车里好,却不温暖?”

    “我们草原人的孩子,是从小就在外面颠沛流离的,所以啊,娘娘是多虑了。”

    “也好,送君千里,终有一别,今日就到这里了。”薛落雁看到前面是丁字路口,是分别的位置了。

    “娘娘托付的事情,明天早上就去给娘娘调查,后天,大概明天晚上,也就有眉目了。”

    “那就好,但凡事小心谨慎才是第一。”

    “知道的。”库姆和大妃笑嘻嘻的去了,看到这一对鸳鸯,薛落雁哪里有不开心的呢?

    “其实也没有什么羡慕的啊,将来呢,奴婢要是生孩子了,就给您一个,您看如何呢?”

    “孩子也是可以给的吗?你老大不小了,却说这些话。”落雁笑。“好了,不说这些话题了,却不是好?”

    “哦,娘娘。”

    两人从坊间回来,薛落雁将那老鹰放在屋子里,那老鹰却不飞走,薛落雁唯恐饿坏了老鹰,因此,为老鹰准备了吃的东西,但孰料,老鹰除了喝水,却是什么都不吃的。

    “糟糕!”这边,碧玉一边给老鹰喂食,一边看向薛落雁,“我们刚刚却忘记了问,究竟老鹰吃什么来着?”碧玉现在饲养老鹰,用的还是饲养鹦鹉的土办法,但很显然,老鹰和鹦鹉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灵。

    那老鹰,是凶猛的肉食性动物,翱翔在天空,俯瞰大地,吞吐云霓,但鹦鹉就不同了,鹦鹉就如同小家碧玉一般,满足于人们的呵护与小小的天地。

    “找个万牲园那边的太监过来,却问问,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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