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祝桐桐斜了它一眼,趁着祝老三没回来,快速地浏览着这具身体的记忆。
原主是家里年纪最大的女儿,在她下面还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
祝老三从出生就疼着她,倒是那个当妈的刘英一直把她当成奴隶,小学还没毕业就让她帮着做农活、照顾弟妹,熬过了十八岁,就立刻给她择了个婆家,嫁到了隔壁村的老崔家。
老崔家也不是个好伺候的主,祝桐桐嫁过来后继续给一大家子当牛做马,自己的男人崔世杰当了几年的兵,那个家也只有他帮衬两句。
只可惜啊,崔世杰一年到头只有过年才回家,从结婚到现在祝桐桐一共只见了他四五回。
原主上辈子肯定是个苦瓜精,托生到这辈子都带着“苦”字。
不像祝桐桐从小就生活在蜜糖里,从来都不知道憋屈两个字怎么写。
“呦!这不是祝老三家的大丫蛋吗?”尖锐的女声冒着一股大碴子味,来这七八年她的口音都没有变,“你们家是发财了?哈哈哈,还有钱坐在这吃面?”
转过头,一个五大三粗的女人正抱着怀里的孩子看着自己,看她笑得前仰后合的,身上的黑色羽绒服都快被她肚子上的肉撑岔了。
王冬梅是村里头一个千元户。她男人有出息,带着一帮弟兄在城里给人盖楼,这两年赚了不少,一下子就成了村里最富的一户。
前两天听她在村头说道,好像家里的存款都快破万了。
一向瞧不起祝老三他们一家苦哈哈的日子,难得上城里来买点东西,又碰上了祝家的人。
把儿子又抱得高了点,王冬梅夸张地朝四处观望道:“咋就你一个?你爹呢?”
祝桐桐懒得搭理这种暴发户,跟她多说一个字都嫌累:“里面买饭去了。”
正说着,祝老三就端着两碗热乎乎地汤从屋里走了出来。
“闺女,汤来了!”
刚出锅的面汤,面上飘着两滴香油和几粒葱花末。祝老三动作太快,端上桌的时候,碗里的汤差点洒出来。
半勺面粉熬出两碗汤,一共一分钱,一会再买俩窝窝头和一点店里免费的酱野菜,勉强可以当成一顿饭。
看到和女儿聊天的王冬梅,祝老三只是呵呵地笑着:“她姨今儿也来城里了?要不一块吃点?”
瞅瞅那碗里的清汤寡水,谁能有兴趣?
“臭蛋,要喝水吗?”指着祝桐桐面前的那碗面汤,王冬梅跟怀里的儿子打趣道。
小孩子只有四岁,嫌弃地看了一眼就趴在了母亲的肩膀上:“要吃肉肉,肉肉!”
哈哈地笑着,听到自己的儿子这番话,可把王冬梅给乐坏了。
“算了,你们吃吧,我一会带着儿子去下馆子。”停了一下,王冬梅又接道:“要不你们吃慢点,我一会稍两个白面馒头给你俩尝尝?”
有钱人说起话来就是不一样,声音比老佛爷还高贵。
“不用不用,”低下头,祝老三的脸涨得通红,“我们一会吃窝头就成。”
祝老三在家就受刘英的欺负,出来还要被邻居嘲笑。外面坐了不少食客,王冬梅的大嗓门吸引了他们不少侧目。
深吸一口气,祝桐桐理了理耳边的头发,把手插进口袋里叠在一起的票子也给了她说话的底气:“爸,我去买窝头,您先吃。”
祝桐桐从座上站起来时,只当没看到王冬梅这个人。不等祝老三再给她抽出一张钱,她就跑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