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坐在摩托车后座上的时髦女人,才是崔世杰带回来的最大的惊喜。
“嚯,这人果然不能有钱呐,看自己老婆都不要了,带个城里女人回来。”
“他媳妇不是上城里找他了吗?没跟着回来?”
“嘘!这八成是离完婚了。”
还没停车呢,就听到那群人在小声的议论,虽不是什么好话,可祝桐桐听在耳里可真是开心呢。
不管这城市女人是谁,头一次进村里来,总要给她一点面子。
村长按捺着心里的疑惑,还是露着笑脸主动迎了上去:“这位姑娘是第一次来我们村吧,我代表我们村里人,欢迎你了!”
“郭叔!你叫谁姑娘呢!”捋了一下耳边的碎发,祝桐桐嗔笑道,“是我啊,崔世杰他媳妇儿,祝桐桐!”
祝桐桐?
这口音听起来确实是祝桐桐没错,只是这一身打扮……
祝桐桐原本是不化妆的,去城里这几天,买了一点化妆品在脸上随意拾掇了几下,整张脸都仿佛又年轻了几岁一般。
再加上这一身时髦的衣裳,脚下那双翻毛的叫啥?城里好像管它叫高跟鞋来着,把她原本一双腿衬得修长。
稍微凑近一点,还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哩。
这还是那个成天被婆婆欺负,在地里埋头干活的村姑吗?分明就是电视机里才会出现的美女啊!
“不,不会吧。”睁大了眼睛,村长一紧张差点咬到舌头。
摘下头上的头盔,崔世杰也比刚退伍回来看着成熟了不少,“叔,她真是桐桐。”
这人啊,打扮前后就是不一样,之前大家还跟祝桐桐亲亲热热的,今儿再见她,倒生分了不少,个个都半低着头不敢直接盯着她瞅。
“俺娘呢?”祝桐桐问道。
村长眨了眨眼睛,瞪大的眼珠子这才收了回去:“你娘隔家里给你俩做饭呢,你前两天来电话说要挖井、盖楼啥的,你爹正在择地方呢。”
说起来挖井,祝桐桐跟崔世杰又商量着做了个更大的决定:给村里盖一座小学。
这事也是经过系统同意的,盖楼是个大工程,要耗费不少的人力物力。
要如果是慈善性质的话,系统肯定不会同意,所以祝桐桐告诉它自己这座学校是要用来赚钱的,每个来就读的学生每年都要交一分钱。
这样,既能够把家早点败掉,又算不上是做慈善,一举两得。
“嘶……”
祝桐桐似乎听到脚腕骨头摩擦的声音。
村里的地不比城里平整,高跟鞋在坑坑洼洼的地上更是不容易走,这才刚下车,祝桐桐就被一块小石子崴了一下脚。
“咋了?”崔世杰把挂在车上的东西都拿下来,问道。
试着动了动脚,还是疼得不行,“刚才崴了一下,脚有点疼。”
崔世杰顺势把塑料袋挂着手腕上,祝桐桐只觉得身子一轻,还不等她反应过来,下一秒,她已经躺在了崔世杰的怀里。
在部队里当了几年兵不是白练的,一只鸡、十斤猪肉还有各种带给家里人的礼物,左不过才二十斤的重量,再把八十来斤的媳妇抱在怀里,还算绰绰有余。
“一会回去那点药酒给你擦擦。”
“就几步路,放我下来,我能走。”嘴上这样说,祝桐桐的手却紧紧地缠在崔世杰的脖子上,“叔婶们都看着呢,不害臊啊!”
扭过头,出来迎接的村民几乎是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