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臻被他语气的阴冷吓了一跳,她退后一步,被他的举动震惊到说不出话来,只诧异地看着他。
韩斯衡轻哼了一声,欺身上前,拉近两人的距离。
乔臻的睡裙是保守的款式,可胸前依然露出了一片白皙的皮肤,上面散落着她乌黑的头发。整个人带着沐浴后的玫瑰味芬芳。
韩斯衡低下头甚至能看见里面沟壑的曲线,像山丘一样。
他伸手,拉起她的一束头发缠绕在自己的手指上,细滑又柔软。
乔臻侧头,看着他沉默把玩自己的头发,嘴唇微张,刚要说些什么。
面前散发着阴郁感的少年却先开口了。
“我希望,我以后的另一半成熟、聪明、有智慧,最好有好听的声音。他不用很帅,但不要太矮也不要太胖。最重要的是人品要好……”
“我希望,他不是因为我的外表而喜欢我。而是能在了解后因为彼此的内在相互吸引……”
韩斯衡缓缓地低声说着,像是在背诵课文一样。
乔臻一开始不明所以,可后来却越听越熟悉……
这,这不是自己以前写的日记内容吗?
她睁圆了眼睛,脸蛋因为羞耻感而涨得通红,连带着耳朵尖都变成了粉色。
“你别说了。”乔臻别开脸。
自己中二时期的日记就这么被人念出来,她又羞又恼,“你说这个干吗呀?!”
乔臻没想到韩斯衡几年前看到的东西到现在还记得,更不懂他为什么突然要提起来。
韩斯衡将手从她的头发丝上拿开,目光停在她粉色的耳朵上。
他顿了顿,良久才哑声说道:“那个人不符合你的标准,你别喜欢他。”
……
乔臻带着烧红的脸转身上楼,一到宿舍就爬上床将自己躲在蚊帐里。
其他三个舍友都在做自己的事,没有人注意到乔臻的异常。
还有什么比自己日记被人看到更尴尬的吗?
乔臻双手捂脸,懊恼不已,记忆回到17岁的那年暑假。
*
她那时候有喜欢写日记的习惯,因为喜欢纸质真实又厚重的触感,乔臻一直坚持用笔写日记。
那时候,她刚看了杜拉斯的《情人》,对里面的一段话印象很深。
——“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乔臻知道自己长得还不错,这本是婚恋市场的加分项,可她却担心这样的喜欢不会持久。她希望,自己以后的丈夫不是因为年轻漂亮的外表而爱她,能在她白发苍苍之际依旧对她如一。
现在看来,17岁的自己太过于杞人忧天了。外表和内在同样是自己的一部分,没人能将二者完全剖离开来。
可当时,看了众多文学作品的自己多愁善感。她正处在青春期,虽然不能早恋,对男朋友还是存有幻想。
那天晚上,乔臻想了很多很多,一直写日记写到12点。
第二天早上,韩斯衡来找她。当时她正在吃早饭,于是让他去房间等。
等到韩斯衡已经进去一会儿了,乔臻才猛地想起自己的日记本还放在桌上没有收起来!
她顾不上吃饭,连忙回去打开自己的房间门。
“砰”地一声,房间门因为她太过用力而打在墙上,发出巨大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