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里生意经一转,下意识就开始考虑怎么卖能实现利益最大化、每只猪可以卖多少钱,下一秒把这些念头全给甩了出去:卖个屁卖,就这肉质这口感自己吃还嫌不够呢!
萧琅吃到一半耸耸鼻子:“草,我怎么还能闻见一股肉香味。”勾魂夺魄似的直往心里钻。
许歌笑:“萧团长鼻子灵,厨房里还炖了猪头肉,估计也该好了,我去看看。”
变异猪的猪头太大,沈十安只炖了八分之一,即便如此还动用了别墅里最大的两口铁锅,架在灶上用柴火烀了将近三个小时早就骨酥肉烂。熊满山帮忙将其中一口铁锅先端出来,锅盖一掀,热气腾腾的肉香气立时扑面而来。
所有人都不自觉深吸了几口,凶凶暴暴被勾得使劲蹦。
“我一直觉得猪身上最好吃的部位就是猪头肉了,”李诚满脸怀念:“我们老家以前几乎家家户户养猪,每次杀猪主人家肯定都会把猪头留下来,置办杀猪饭招呼左右邻居和亲戚朋友,烧猪头什么都不用放,只需要拿水闷在锅里炖几个小时,那肉香得吃完了能想一整年。”
“对对对!”刘方舟疯狂点头:“我也喜欢吃猪头肉!又香又嫩,尤其是夹在骨头间儿的,一边吸溜一边啃特别带劲!”
说话间已经拿起一根骨头啃了起来,沈十安早就把这八分之一猪头用剑劈成了半尺长的几十块,正好适合抓在手里。
许瑶也给童童夹了一块:“慢点吃,小心烫。”
“都吃都吃,吃这东西斯文起来可没意思,必须得亲自上手!”
没过多久所有人都吃得满手是油,就连凶凶暴暴也扒在一块肉骨头上撅起屁股啃得欢。
肉香味浓郁不散,欢笑声绕梁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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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利刃食堂的主厨,田毅每天负责采办调配食材,制定当天的菜单,烹制当天主打的大锅菜,再把其他菜品给副厨们分配一下任务,统计核对好食堂库存,差不多就能结束工作了。
根据地里总共两百多号人,整天守在灶台前烟熏火燎的,这份工作算不上轻松,当然和更多的普通人比起来也算不上多辛苦。
今天晚上结束工作的时候,太阳还没完全落山。
他手里领着两个布袋子,一袋里面是饭盒,装着从食堂打的饭菜,准备带回家和老婆孩子一起吃;另外一个袋子装着三斤肉——虽然普通家属没份分肉,但他算是正儿八经聘请的员工,又帮忙处理了内脏下水,所以队长给了他和留守队员同样的份额。其余几个帮忙处理的厨师也分到了,没他的多,每人也就一斤左右。
住宅区和食堂离得不远,这个点多得是刚吃完往回走的队员,沿途不停有人和他打招呼:“田大厨,下班了啊!”
“哎,今个儿喜事多我偷个早,您吃过了?晚上的菜对不对胃口?”
“刚吃过,田大厨的手艺一绝,那必须对胃口啊。走了,回见!”
“哎,您忙着,回见!”
参加任务出生入死的队员们大都是瞧不上普通劳力工作者的,这些队员之所以愿意招呼他,一是因为他在厨房办事,民以食为天,谁都知道跟厨师搞好关系总不是坏事,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跟队长在末世刚开始那会儿就有些交情。
这交情真要说起来也委实算不上什么交情:那是队长对他有恩,逃难路上捎了他全家一程,一直送到安全基地门口。
但看在别人眼里,他跟队长在利刃建立之前就认识,又是队长亲自带回来亲口聘请的,和其他普通人比起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