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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王翠芬之前让叶舒华把笑容收一收,就是不想她两个嫂子再记恨她,姑嫂几个借此机会缓和缓和关系,但现在傻姑娘来这一出,姑嫂关系恐怕要更紧张了。

    叶舒华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小小的一个举动竟会为自己拉满仇恨值,她还觉得自己灵光一闪简直机智到不行,此时看着她娘的眼神不但不心虚,还很有些自得。当然落在王翠芬眼里就是这闺女没救了,该糊涂的时候偏偏精明到不行,她能说什么?

    王翠芬无力摆手,“行了,回去睡觉吧。”

    叶舒华干完大事也安心了,眉眼弯弯:“那我回去啦,娘也早点睡。”

    王翠芬坐在床上看她离开,只能自我安慰的想想,至少老大几兄弟都很喜欢他们小妹,两妯娌闹了这么久也没让她们男人对妹子印象不好,可见枕边风也不是那么好吹的。就这么安慰了一通,叶队长回房的时候,王翠芬心态又恢复乐观了,还有心情打趣道:“你闺女可看重小宋送的两罐麦乳精了,放厨房她睡觉都不踏实,非要放咱们屋里来才安心。”

    大概男人对这种事都不敏感,叶队长也不例外,闻言竟还有些自豪的模样:“小妹有眼光会识货,比老大老二都强些。”

    已经看穿了叶舒华本质的王翠芬现在可自豪不起来,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吐槽道:“她还能不识货,放着一桌子腊肉鸡蛋就只知道吃那条鱼,不识货的人能有那耐心去挑鱼刺吗?”

    叶队长依然欣慰:“小宋都说了多吃鱼聪明,既然小妹爱吃,今年清鱼塘咱们家多要两条

    。”

    清鱼塘的时候会给队员分鱼,按人头算,想多要几条也只是费点工分,王翠芬也不介意多换点孩子爱吃的东西回家,因此也爽快点头,接着话锋一转,低声问:“你有没有觉得小宋对咱们小妹印象很不错的样子?”

    女人都有强烈的第六感,王翠芬并没发现什么证据,就是有种直觉,宋知青好像对她家小妹有些不同。

    只是另一方面,自家孩子自己清楚,就小妹那德行,王翠芬也不能舔着脸说宋知青中意她,人家宋知青可是北京来的,见过大世面!

    所以王翠芬也只是八卦心态。

    哪知道叶队长听了她的话,竟然点头了,平时严肃的脸这会儿笑得合不拢嘴,“那是小妹字写得太好了,小宋赞不绝口,甚至夸她写得有风骨,这个评价可不是随便能给的,都说字如其人,小宋应该很欣赏小妹的字。”

    这个理由倒是和王翠芬想象得不一样,不过她也很高兴:“小妹的字有那么好吗?”

    叶队长颇为矜持的点头:“小宋的评价八/九不离十吧。”

    王翠芬顿时兴奋起来。

    大队人都知道,队长媳妇自己大字不识一个,却很信赖自家男人,叶队长对文化人十分推崇,五个子女都被他送进学校,小儿子甚至因为读书好才有机会进城当工人,这些都说明他的坚持没错。

    王翠芬被潜移默化了几十年,早就不像其他村妇一样坚持女孩读书无用了。她想,孩子他爹就是发现小妹字写得好看,才对小妹从挑眉瞪眼变得越来越喜爱的;能干的宋知青又因为小妹这笔字而赞赏有加;可见有能耐的男人都更喜欢有文化的姑娘。

    小妹字写得越好,给她找个有能耐女婿的机会就越大,王翠芬也当然高兴到不行!

    听到叶队长说让老三放假,买好一点的毛笔墨水回来盯着小妹练字,王翠芬都不心疼钱了,连连点头:“小妹经常仗着有几分小聪明就偷懒,好在她最怕你,有你这个当爹的盯着,她肯定好好练字,争取那什么?更上一层楼!”

    叶队长表示赞同:“我让小妹每天写几张大字,她有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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