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林绾烟吃惊得连嘴巴都合不上,自己这个师兄未免太神通广大了吧?难道他是神仙不成?
死的是百花宫的人,乙卫说是瑶音吩咐的,而且任务还没完成,由此林绾烟可以确定如果非要分清是敌是友,那乙卫或者说瑶音应该是友,因为彼此有共同的敌人。
那么芝卫呢?林绾烟心里懊恼不已,怎么昨夜没想到问这个问题呢?
“你说是你昨夜的琴声救了那男子还是他自我恢复的?我看他那脉象真的就像马上要归西了。”萧禹文疑惑不已。他从来对自己的医术很有信心,连公孙野都多次称赞他有这方面的天赋,他是怎么不敢相信是自己判断错误。
但他不得不承认,哪怕是由他来医治,病得如此严重的一个人,绝无可能几个时辰没就有无声无息消失的能力。
唯一的解释是,这个男子也是擅长巫术之人,而且能力要在百花宫的那几个人之上。不,是厉害很多,以一敌十五,虽然受伤,却没大问题。
“昨夜三爷也看到了,我弹了那么久,他什么反应都没有。”林绾烟嘟起嘴。
她自己也没搞清楚琴音到底有没有疗伤的效果,可乙卫一开口就说谢谢自己,那应该是有用的。
萧禹文没说话,继续皱着眉思考。
“三爷,我觉得这个人只要不是我们的敌人就好了,死的是百花宫的人,说来对我们还有好处。”林绾烟平静地说道。
萧禹文点了点头,“我们收拾一下,待会儿就启程。”
“好。”林绾烟笑着应完,便去收拾东西了。
再次出发,萧禹文一行没有按照原来的计划走,而是故意绕了一点路,所以后面他们赶了五天路,其实只相当于正常三天的路程。
而他们也没有所有人继续骑马,而是改成一半的人坐马车,然后轮换着歇息,日夜兼程地赶路,除了路过驿站更换马匹,几乎就没有多做停留,连吃饭都是在马车上解决。
林绾烟和萧禹文一直乘坐马车,虽然比骑马要轻松一点,可也好受不到哪里去,马车速度快,一路颠簸不已。而且每顿都是吃干粮,喝口热水都是奢侈。
在记忆里,西北应该是荒凉之地,触眼可及的是戈壁沙漠,方圆百里都廖无人烟。可事实证明,林绾烟所知的现代地理常识在这里是不适用的。
他们越往西北气候便越暖,植被也越茂盛。可那里的百姓看起来倒都不富裕,民风颇有些剽悍。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路上他们遇到好几伙拦路打劫的山贼。说是山贼也不贴切,因为几乎没有山贼是拖家带口,不管男女老少都拿着大刀来抢劫的。
当然,遇到萧禹文这拨人,他们哪里可能讨得到好,三两下领头的人就被放倒,其他人便只有落荒而逃的份儿。
对于这样的人,萧禹文自然也不会赶尽杀绝,逃跑了就逃跑了,追都不想追。
第六天的时候,因为离下一个官道驿站还很远,不论马匹还是人的补给都供应不上,夜里他们只好选择在一片树林里驻扎。
树林茂盛,蚊虫和野兽自然就多,这既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的就是,他们不费什么力气就猎了数十只肥肥的野兔和山鸡,走得远一点的灵异卫还打回来一只成年的野猪。
收获这么大,他们都懒得去捕那没几两肉的鸟类。几天没尝过肉味,大家围着篝火边烤着野味边闲聊,吃得十分开心。
坏的就是,蚊虫多,有些还有毒性,一叮就是一个大包,还不能用手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