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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一些小菜,这顿早餐看上去虽简单,吃着却很可口,但庄景澄还是不太喜欢被微波炉二次加热过之后的食物,他有点惋惜为什么没有早点醒来,如果能赶上刚出锅的煎蛋,一定会更好吃。

    除了早餐之外,桌上还贴着一张便签纸,上面写了秋荀的留言,末尾处画着一颗小小的爱心。

    【真可惜,第二天起不来床的并不是我~[爱心]】

    看着这枚便签纸,庄景澄轻笑了一声,他的老婆哪儿都挺好,就是太会作死。

    ——

    秋荀跟团队一起到达帝都的时候已经是午后,拍摄地点在帝都的某条老巷中。

    那里是帝都的老城区,远离新科技的开发与建设,里面住着的大多都是上上辈的老人家们,虽然相比新城区的建设落后,但这里却有着新城区无法复制的淳朴气息。

    老城区的许多条街道都比较窄小,两人同排通行都会肩膀打架,自行车开进去更是要小心翼翼,轿车能走的路少之又少,因此拍摄团队只能选择弃车,扛着机器步行进入。

    这次同秋荀一起外出拍摄工作的不是曲沉舟,而是助手阮西,小丫头才十八,比秋荀小一岁,刚成年就出来打拼,也挺不容易的。

    小西的家里似乎很需要用钱,所以才会让她这么小就出来工作。别人家的事秋荀没心思去了解太多,他只知道小西这姑娘是个好孩子,办事利落为人也老实,因此在各个方面,秋荀和曲沉舟都挺照顾这位小助手。

    到达目的地,团队找了一家旅馆落脚,秋荀将行李放进房间中,便把小西叫了出去,两人出了旅馆不一会儿,各自提着几兜水果回来了,挨个敲门给这次参加mv拍摄的所有工作人员们分去。

    秋荀手里提的水果都是西瓜香瓜之类的大件,每个房间里分上一两个就没了,倒是小西那边比较零碎,樱桃山竹什么都有,她得提着袋子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走,等终于分完了回去的时候,秋荀已经躺在床上歇着了,床头柜上放着一小盘刚洗好的草莓。

    “小西快来吃,我给你留的。”见阮西终于回来,秋荀冲她招了招手。

    坐在秋荀对面的床上,阮西拿起一颗草莓塞进嘴里,香甜的汁水顺着喉咙流下,小小的草莓籽在口中爆裂,这种超级解压的感觉让阮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秋秋你怎么这么喜欢草莓?”抽了几张纸巾,阮西擦擦嘴角。

    “怎么了,你不喜欢吗?”秋荀故意模仿着曲沉舟平时的说话语气与阮西说道:“女孩子没事多吃点草莓,对皮肤好。”

    秋荀学得像模像样,把阮西逗得直笑,缓了好一阵子才终于平息下来。“不是呀,我只是很好奇,你是草莓控吗?感觉每次你都是挑着草莓吃。”

    “草莓控?大概是吧……我家不算富裕,日过得也比较拮据,平时省吃俭用,很少卖水果,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会买一些苹果橘子来庆新年。记得小时候有次过年,我妈从亲戚手里收到一盒草莓,看上去就是很贵的那种,其实一盒也就百十来块钱左右,但对于当时的我们来说那就是最贵最好的礼物了。”秋荀捏着下巴想了想,说道。

    “我妈想把礼盒留着,让我爸借花献佛拿去拜访别家,可我爸却想着这么好的东西还是留给他老婆和孩子,而我见双亲谁都没吃,也不敢开口说馋,全家人你推给我,我推给你,谁都舍不得吃,都想把最好的留给最爱的人。草莓这东西保持不了多久的新鲜,没过几天那盒草莓就烂了大半,最后还是被我吃进了肚子里。”

    记得当时母亲将草莓烂掉的地方用小刀切掉,给大家分了分吃。那草莓虽然甜,却带着一股子类似于发酵后的奇怪味道,父亲皱着眉说难吃,母亲则笑他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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