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跟着去医院,她也就莫名其妙地跟去了。
到了医院才发现这些人根本不是来关心病人的,而是一群热衷吃瓜的朝阳群众。
林开歌带着一张嘴,叨叨叨地嘲笑他喝一杯就倒实在是太垃圾了,另一个举着手机拍视频还发到工作群里供大家众乐乐。
沈亦欢算是有良心的,沿路买了袋水果,可惜病患不能吃,只能分给大家,于是大家当着躺病床上面无血色的朋友,咔擦咔擦津津有味的给吃光了。
气得病患竖着食指大骂他们没良心,又疼得嗷嗷叫着抽过去。
一群人七嘴八舌热热闹闹的,就这么完成了一次愉快的医院一日游,很快也三三俩俩的走了。
“我送你回去。”林开歌拍了拍她的肩。
“哦。”
沈亦欢点头,抬脚跟着他走。
“欸,等会儿。”林开歌笑着,手指冲下指了指,“我去唱个歌。”
“……”
沈亦欢站定,懒得理会。
她穿了双带着点儿跟的小皮鞋,站久了就累,索性挨着墙根蹲下来。
医院的走廊充斥着各种低分贝的喧嚷,刺的人耳膜生疼。
医生护士低声交谈的声音,风扇的声音,挂水的玻璃瓶碰撞的清脆声,以及推车在地面推行的轻微金属声。
都让沈亦欢想到那个非常不美好的傍晚,也同样是暑日。
突然,耳边传来一个与这些声音完全不同的——
拨动打火机的声音。
沈亦欢眉间微蹙,看过去。
一个男人。
身形颀长,黑衣黑裤,黑发干净利落,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捏着一个打火机,没有点烟,解闷似的拨着开关,露出一截冷白却肌肉线条分明的手臂。
沈亦欢的手无意识地收紧。
男人神色寡淡,垂着眼并未注意到她,眉骨硬朗,一双平静就带戾气的眼,再往下是修长的脖颈,突出的喉结,弧线落拓。
灯光将他的影子拉长,阴影延长至沈亦欢的脚边。
她不自觉地抿了抿唇,竟有点不敢看了。
这么快就三年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