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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火焰
    去冰山餐厅的那天,哥谭市在下小雨。

    罗拉把自己的衣服全都搬到了阿尔忒弥斯的衣柜里,阿尔忒弥斯的背心、t恤和牛仔裤在一个格子里,罗拉五颜六色花花绿绿的裙子在另一个格子里——她挑了好久,才挑出来自己稍微有些满意的衣服。

    因为是要去见一个“老板”,罗拉穿了一件经典款式的黑色长裙,浑身上下只在胸前点缀了一朵金色的珠花。

    阿尔忒弥斯看了罗拉一眼,摇头道:“这朵珠花对你来说太朴素了。”

    “难道我的美貌不足以点缀这身衣服吗?”罗拉十分臭美地回答,“服饰和珠宝对我来说都无关紧要,要我自己来说,我的骨骼最美,肌肉和经络次之,最后才是我的皮肉——至于覆盖在皮肉上面的衣服,那是最不值得一提的东西了。”

    阿尔忒弥斯没理会罗拉的发言,她转过身出去了,没一会儿就走了回来,在罗拉面前打开了一个盒子。

    其中赫然是一枚鸽蛋大小的蓝宝石。

    它晶莹剔透,在铂金托底的护持下,犹如一泓未曾接触过现代化污染的雪山泉水。

    罗拉目不转睛地看着它,露出惊叹的神色。

    “给你的。”阿尔忒弥斯说,“去换上你新买的那一身红裙子,再戴上这枚宝石吧——卡门。”

    “谢谢,阿尔。”罗拉甜蜜地说。

    她兴冲冲地接过了这枚宝石,抓起衣柜里的那条红色长裙,飞奔着去更换装束了。

    阿尔忒弥斯冷眼看着她跑开,听到隔壁传来悉悉索索的脱衣声后,她才掏出手机,低下头,发了条信息过去。

    “零号很喜欢礼物。”

    对面秒回了:“很好。”

    “她没问礼物是从哪里来的,也没问我为什么要给她这份礼物。”

    “她不会问愚蠢的问题。更不会明知故问。”

    阿尔忒弥斯翻了好大一个白眼,然后才耐着性子继续汇报:“她目前不打算离开哥谭,她想先在哥谭市完成任务再离开。她下一站打算去纽约。”

    对面没有再回复,于是阿尔忒弥斯就知道对方的态度了。

    罗拉几乎是掐着点出现在阿尔忒弥斯的面前:

    “我换好啦!是不是很好看!”

    她开心地拉开裙摆,摆了一个相当超模范的定格姿势。

    “……很好。”阿尔忒弥斯面无表情地说,“虽然我知道你八成不会答应,但我还是需要问你这个问题:你要戴面具吗?”

    “噢。”罗拉说,她若有所思地放下拉着裙摆的手,忽然说,“我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盲点,超级英雄总是戴着面具对自己的身份保密,超级反派却不这样做。如果我不戴面具,是不是会显得很奇怪?因为如果我现在戴了面具,以后我还可以取下来;现在如果我不戴面具,以后我就算是戴上面具也没什么用了。”

    “……你戴不戴面具?”

    “不戴。”罗拉说,她用双手托着自己的脸,骄傲极了,“我这么好看,把脸藏起来是整个世界的美学损失!”

    “……随便你。”阿尔忒弥斯对罗拉的这种语调已经很习惯了,她率先出了门,“走吧。”

    冰山餐厅位于整个哥谭市最人流量最大的街道之一,这附近也开满了高级餐厅,不过冰山餐厅的包厢依然一座难求。

    据说是因为人人都知道冰山餐厅后坐镇的大老板是企鹅人,一般的小喽啰根本不敢来找麻烦,而企鹅人又是公认的“生意人”,不会刻意搞自己的客人,所以冰山餐厅的安全系数实际上非常高。

    当然也高不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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