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长大,所以现在也不挑。”
“对,我婆婆做饭是真不好吃,而且因为不会调料,就放一些很重的香辛料,我都吃不惯。我婆婆一来,我就要瘦,平常婆婆不在,我自己吃点儿外卖,周末再和陆维钧出去吃一通,还能吃得好一点儿呢。”
“不过你也是有福,老公嘴不刁,要是摊上一个像你爸这样穷挑剔的,那真是一辈子受罪。我现在厨艺还不错是吧?”
“嗯。”
“都是被逼出来的。”
书庭说:“我爸不挑吧?”
“看上去不挑,背地里可挑了,咸了淡了的。一边挑,一边吃得还比谁都多,就是穷挑剔!”顿了顿又问,“维钧喜欢吃肉是吧?肥肉爱吃不?”
“他什么都爱吃。”
“那我明天买一个肘子给他酱上吧,他能爱吃吗?”
“那肯定啊。”
“别的呢?”
“反正你就做吧,他什么都爱吃。”
于是等第二天放了假,婶婶上午酱了一只大肘子,下午又做了一锅酱牛肉,一直说少做少做,最后却是一点也没少做。
也好在陆维钧是真能吃。
来了第一天,大家一起吃午饭,陆维钧尝了一口酱肘子,便深深爱上了它,吃了又吃,吃了又吃,颇有一番三盘不过岗的势头,米饭也吃了两碗。
看到陆维钧爱吃,婶婶也是乐得不行,直说:“行,喜欢吃就多吃点儿,使劲儿吃,吃完了我再给做!”顿了顿又说,“哎?要不你走之前我多做一点儿,你拿上海去吧?”
陆维钧说:“行啊,太行了。”
婶婶便又高兴得不行。
婶婶一向喜欢能吃的孩子,总是一脸慈祥地看着陆维钧吃,就像看着书庭小时候,戴着个卡通小围嘴,小嘴巴砸吧砸吧的,那能吃的样子。偶尔做出一道超好吃的菜,能看到书庭肉肉脸上那一对漆黑的大眼睛,会变成星星的形状。
只是慢慢长大,先是为了减肥,后来又是嘴变刁了,无论做什么,都是一副“一般般”的死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