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想:「沈老师,我今天回来啦!」
接着就是一条开心到飞起的表情包。
看到这两条消息,男人原本紧绷的面部线条倏然变缓,严肃的表情有所收敛。不过音色依旧低沉,极其具有威慑力,“程绪,这是最后一次了。下次如果再让我看到这种新闻,你知道我的脾气的。”
程绪大哥摸了摸脑门上的冷汗,狂点头,“沈公子放心,我保证不会再有下一次。”
傍晚时分纪想到家了。
她开了大门,将行李箱随手扔在一旁,就冲着屋内喊:“沈老师,我回来了!”
然而客厅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有。
她“咦”了一声,心里只觉得奇怪,她家沈老师难道没在家?
她快速换上拖鞋,正打算去书房看看。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黑影猛地从书房窜了出来,直接扑到纪想怀里。紧接着黏腻的感觉便从她脸颊两侧蔓延开。
一只漂亮的金毛正在热情地向纪想表达“欢迎”,大蒲扇似的狗尾巴摇得比什么都欢快。
这条金毛是沈端砚的爱犬,名叫雪茄,长得那叫一个威武雄壮,英姿焕发。
骤然遭受冲击,纪想整个人险些没站稳。她笑着摸了摸雪茄的脑袋,轻声问:“雪茄宝贝,想我了没?”
雪茄这孩子围着纪想疯狂转圈,然后狂亲她,看上去无比开心。
纪想姑娘表示很欣慰,半个月不见,雪茄也是想念她想念得紧啊!
“沈老师呢?”纪想松开雪茄,重新站稳身子。
雪茄摇着尾巴,欢快地往书房方向走去,给纪想带路。
她“哦”了一声,“原来沈老师在书房呢!”
她快步跟着雪茄走到书房外。书房门虚掩着,只留了一条小小的门缝。她用手轻轻一推,门便开了。
书房的面积很大,装修的风格是现代简约主义。四目所及,沙发和椅子井然有序地陈列着。整个书房因为木色地板和极浅的蓝色壁纸而变得沉静安宁,明黄色的布艺窗帘将其自身的简约带入空间,安闲也清灵。
简单明晰的线条成为这方空间的一大亮点,深浅分明,又透着一股文雅。
墙壁上是大面积的书架,陈列着无数书籍,让人恍惚置身于书海。
霞光穿透玻璃,映照着书架上一排排编码整齐的书脊,流利的线条不似原来那般纤毫毕现,反而尽数柔化在了落日余晖的瑰丽中。
书房是沈端砚最看重的一方天地。当初别墅装修的时候,他可是花了大手笔打造这间书房的。图纸是他自己亲自画的,一切都按照他的喜好来。
只要他空闲在家,多数时间都是待在这间书房的。
沈端砚果然在书房。此刻他正背对着纪想站在书桌前练字。
室内静谧无声,一点点夕阳的余晖洒落,光线朦胧。年轻男人整个人陷进阴影中,背影颀长挺拔,如松如柏。径自形成一道靓丽养眼的风景线。
不得不说长得好看的男人做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
纪想悄无声息地走近几步,看到白净的宣纸上写了四五个苍劲有力的“静”字。
沈端砚写得一手好行书,端正平稳,行云流水,收放自如。
外人只知他是风暴传媒的少东家,却不知他同时也是一名低调的书法家。一手苍劲隽秀的行书,引得无数人叹为观止。
他师从书法大师傅临河,是傅老先生的亲外孙,五岁就开始练习书法。傅老先生倾囊相授,而他也深谙书法的精髓和门道,造诣颇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