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所以无论什么时候,你都要记得这句话。
除夕前炀陵总是最忙的时候,书院里终于考完了最后一项时务策后,不情不愿地下了回家休沐的告示,这一天书院的狐朋狗友们一早便约好出门寻个好去处吃酒,不到中午书院开始赶人清扫,人就都溜出了学堂。
“年前儿最后一聚,姑娘们都难得答应了,还差谁呀?”
“我去马厩看了,马厩里袭光还在啊,灞阳是不是先走了?”
“没有没有,你看成钰都没走,她肯定不会先走的。”
“管他呢,一会儿她自己会去行云居的……嘿嘿,她现在要是不在的话,咱们能不能把她小老婆叫出来骑一下?”
当年季沧亭第一次骑着袭光回炀陵时,就在京中纨绔圈儿里掀起了大浪,毕竟没人见过马王是什么样儿,只知道几个驯马的名家所饲的神驹都败在了袭光蹄下,是以这么多年来,尤其是季沧亭的这些狐朋狗友们,眼看着袭光越发油光水滑,委实心痒难耐。
淑女们一脸鄙视地看着那些起着哄,拿顶级皇竹草把袭光诱哄出来的纨绔子弟们,阻挡不及,只能怒指道——
“你们这群流氓!混子!就等着灞阳回来大开杀戒吧!”
“别别别,我们就想和她小老婆亲近亲近、没有别的意思……哎你们看这毛发,看这腿儿,哎呀——”
除了被季沧亭带着,袭光很少自行从马厩里出来,它好似对炀陵这儿的石板地面十分好奇,一边嚼着被送过来的皇竹草,一边在他们的引导下踱上了街。
瞧得出袭光心情极好,逛到临街的东安坊时,纨绔里一个叫王矩的世家子舔着脸去牵袭光的缰绳,讨好地叫着袭光的小名儿道:“西瓜啊,西瓜瓜啊,你想要什么你就叫一声,就让我骑一下,就一小下,咱们不跑多,就溜达两条街……”
本以为它没什么反应,王矩搓了搓手,刚刚在众人的眼红里骑上去,就见袭光左右扭头查看了一下四周,没感觉到季沧亭在,便忽地长嘶一声,撒开蹄子在罕有人迹的大道上纵驰起来。
袭光势如闪电,眨眼间便已身在街尾,纨绔们大惊失色:“王矩!你快让它停下!抽鞭子啊!”
王矩:“我哪舍得抽它!!”
众人:“你要死别吓到百姓!”
王矩:“没事儿它能跳一人多高呢,都不用我拦它自己会躲人……哇呀好快啊!爽!”
“你去死吧!”
众人骂了两句,又见书院里有个不大的小孩儿抱着沉重的书匣出来,看了看人群,皱眉问道。
“你们,把郡主的马,带走了?”
这两天书院的人都知道阿木尔是灞阳带来的,纨绔们你看我我看你不敢吭声,女孩子们连忙道:“阿木尔,你快去把灞阳叫出来,王矩骑着袭光往市西去了。”
阿木尔踮脚往西看了一眼,随意在人群里找了匹面相不错的良马,用手心捂了一下马的额头,便行云流水地骑了上去。
“借我用一下,马上回来。”
阿木尔说完,便去找季沧亭去了。
被借走爱马的人呆了一会儿,等他离开后,才挠头道:“哎不对啊,我的马不是脾气很差吗?怎么他一摸就跟他走了?”
“听说这孩子是乌云国的人,他们那儿盛产战马,更擅长驯马,更产有一种指笛,一吹起来,就算走散出去几年的战马,都会闻声回来呢。”
“可惜我听我爹说,乌云国被匈奴踏平了,国内那万匹战马也被洗劫一空,那么多宝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