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事圆滑周道,和任何人关系都很好,饶是迟绪这种在旁人眼里性格孤僻又古怪的书呆子,也会时常跟在他左右,做忠心耿耿的小跟班。
迟绪心里非常清楚,傅一辰交朋友的目的性很强,比如寝室里那个胖子,虽然人霸道又讨厌,但家里是很有钱,比如隔壁寝室那个有狐臭的同学,虽然身上气味难闻,但他爸是经管系的教授,比如自己,虽然性格孤僻古怪,但成绩很好,可以帮忙完成作业。
正因为看的清楚,所以迟绪不敢把傅一辰那样的人当成是朋友,他怕如果有一天,他没有了利用价值,会被毫不留情的抛弃。
得到过又失去的感觉实在不好受,他不想让自己陷入那么难堪的境地。
可寒冬到来之际,傅一辰送了他一件暖和崭新的羽绒服。
那件该死的羽绒服。
“这个,这个我不能要……”
“穿着吧,天气这么冷,再冻感冒了,就当我借给你的,等你长大,上班赚钱了,再给我也买一件不就好了。”傅一辰说完,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手掌的温度就像父亲一样。
迟绪就此沦陷。
那是迟绪生平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他把这份隐晦的感情藏匿于心,谨之又谨,慎之又慎,日日惶恐,夜夜不安,连视线也不敢有稍许放纵,他深知那些不自觉流露的感情不会令旁人会心一笑,而是能要了他命的穿肠毒药。
只是冬天的冰雪早晚会融化,有些事情,无法阻止,也无法改变。
……
昨个下了小半天的鹅毛大雪,今天温度一直都没回升,雪厚厚的堆了一层,这会太阳出来,楼上小孩都捂得严严实实的出来玩雪了,三两个家长小心翼翼的跟在后头,深怕小祖宗跌倒摔伤。
迟绪拎着保温桶的那只手缩在袖子里,抬头看了一眼老板家的窗户,心里头发愁。
一顿两顿的,难得老板开口,他费点心思做不是不可以,要天天这样,也是够要命的。
正愁着,五楼的窗户忽然打开了,赵瑞怀顶着大风露出头来,“上来啊。”
迟绪呆愣的仰望着他,又听他喊道,“快点!”
“……来,来了。”
所以说,老板是怎么看到他的?
想到赵瑞怀坐在窗户边上眼巴巴等着馄饨的模样,迟绪不由的加快了脚步。
他可怜老板,老板不可怜他。
一开门,迟绪便迎来了非常不满的质问,“怎么现在才来,这还是早餐了吗?”
迟绪挺生气的。
给老板做早餐又不属于他的工作范畴,况且他从早上七点钟就开始准备,到现在为止一刻也没闲下来,连手都烫坏了,没有感激无所谓,这种态度有点过分吧?
“不好意思啊赵总,熬鸡汤用了点时间,所以晚了。”迟绪心平气和的道了歉,转而又说道,“我动作真是太慢了,也幸好今天是周末,要是上班时间肯定会迟到,我看我以后还是到外面吃早餐吧,也省事。”
赵瑞怀拧开保温桶的盖子闻了闻,抬眸看他,就好像没听到他说的话一样,“鸡汤?早,早上现炖的?”
“嗯,您尝尝。”
赵瑞怀起身走进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