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还要上学。
第二天早晨,阮明月就被外面的谈笑声吵醒,她睁开眼,发现屋子里的三姐妹已经起床叠好被子不见人。
估计是在外面客厅,阮明月掀开被子,冰冷的空气激的她身上多了好些小疙瘩,她飞快的穿好衣服,走出卧室,一眼看见客厅桌子上围着家里的好几口人在吃早饭,总之就是没她。
王秋华看她起晚不干活很不顺眼,生气的怒骂:“懒死了,现在才起来,看看你弟弟妹妹,比你起的还早,你这个当姐的好意思吗,整天吃了就知道睡,什么都不做,和猪一样……”
阮明月昨晚上已经见识到王秋华的偏心,没啥感觉,也不吭声,任由王秋华在那唠唠叨叨,左耳进右耳出。
“我还从来没见过你这么懒得人,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快去给我把碗筷洗了……”过了一会,王秋华又继续大骂。
阮卫民穿戴好准备去上工,有些不耐烦的道:“行了,还不赶快换工作衣服走人,一会要迟到了。”
王秋华在家里都是以夫为天,闻言总算不在说话。
阮卫民看着王秋华进屋后,好言说了句:“你别把你妈的话放在心上,她就这样,你快吃饭吧。”
阮明月点了下头,到外面炉子上壶里的热水去水房打了点凉水洗脸刷牙,牙刷的毛掉的已经差不多,光秃秃的根本不能刷,阮明月走到外面走廊,看没人,飞快的在购物商城里买了个新牙刷,用开水烫了一下后才开始使用。
用完,她把新牙刷上面的水甩干机放到购物商城里的储存柜里,回屋放好杯子和旧牙刷。
一回来,王秋华就生气的冲她大喊;“要死啊,你是不是用我壶里的热水了,这可是我烧来喝的,你竟然拿去洗脸,不知道烧水要碳吗,这可是钱,真是败家子……”
客厅吃饭的人已经散伙了,除了一点红薯粥外什么都没剩,实力表现了什么叫光盘行动。
阮明月没吃的欲望,回卧室拿原身的书包,碰上背着书包往外走的阮明珍时,对方幸灾乐祸的朝她做了个鬼脸。
阮明月懒得理会,对王秋华骂骂咧咧的话也充耳不闻,拿出原身的书包也跟着往外走,不过临走前还照了一下镜子。
看着镜子里原身这张脸时,她吸了口冷气。
好漂亮!
巴掌大的鹅蛋脸,柳叶眉,一双眼睛清澈明亮,有点像是王秋华的杏眼,不过眼尾处稍稍细长,并向上微挑,不笑的时候面若桃花,笑的时候甜美娇俏,非常的勾人。
不过要说是桃花眼,也不尽然,总之位于杏眼与桃花眼之间。其余的五官也都小巧精致,还遗传了王秋华白皙的肌肤。
总之,阮明月觉得,原身简直汲取了王秋华和阮卫民所有的优点,要不是轮廓和五官仔细看能看出王秋华和阮卫民的影子,她都要怀疑原身不是这对父母的孩子了。
早先看到原身手的时候她已经对原身的容貌不怎么期待,觉得只要不丑的人神共愤就好。
真是没想到的,原身竟然有这么一副好容貌,就是性格,渍渍,典型遗传阮卫民的了。
想到这,阮明月收回目光,背着书包继续往外走。
走到客厅门口的时候,王秋华拉住阮明月胳膊嚷嚷:“干什么干什么去,家里的碗筷都还没洗呢。”
阮明月皱起眉,实在是王秋华手劲太大,抓的她有点疼,她不动声色抽出自己胳膊,平静的道:“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