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了。”
叶非同把实验册递给了程宛。
程宛大致看了一遍,几乎没有错误,连等势线都画的精致完美又好看,跟艺术生的作品似的。
他的字迹大气极了,实验人那栏叶非同和程宛两个人的名字写的比正经硬笔书法还好看,叶非同就时不时推眼镜,就看着,安静等着她回答。
“你的字真漂亮,画画也是,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夸你了。”
“……”
他脸色立刻变了。从耳尖到侧脸,蔓延起可爱的红色。
“以你的能力,为什么不参加学校的比赛呢。”
“我不喜欢。”
“诶。”程宛歪了歪头。
“被人关注的感觉,很烦。”叶非同低头摆弄着实验仪器,眼底的暗色挥之不去,叶非同迟疑着,想了想,好像终于下定决心,“如果你想要我参加的话……”
他声音太低了,程宛撑着下巴,没有听清楚。
程宛觉得自己这个腼腆爱脸红但是性格又有点寡言少语的同桌还是得靠陆安安来拯救。
她弯了弯唇,打断了叶非同,“好,那我们就等老师过来检查这次的实验成果吧。”
叶非同微拧着眉头。
和这种高高在上,被万人追捧的女孩子在一起……
他确实还不够,而且,远远不够,就连站在她身边,想要跟她聊聊天,好像都是那么的困难。
该如何吸引程宛的注意力?
叶非同鼻梁上薄薄的镜片遮去眼底所有的光芒。
放学后,程宛是被叶非同扶着出了校门,上了何叔开过来接她的车。
她本身很感激这个同桌,甚至提出要送他回家,但叶非同只低头蹙了下眉,“不用。”
干脆利落地拒绝了她。
“宛宛小姐,很受班上男孩子的喜欢呢。”何叔慢慢笑了起来,看出了这个自尊心很强的少年对自家大小姐那点暧昧的喜欢,正是因为不想在程宛面前显得过于手足无措,才用那种冷冰冰的态度拒绝了程宛的邀请。
“何叔,不要开我玩笑啦,今天妈妈和爸爸回家,送我去蛋糕店吧,我想买妈妈喜欢吃的甜食带回去给她。”
“是。”
车子驶出了学校的大门,在大街上缓慢又平稳的前进着。
程宛侧头看着车外的风景,也就是在车子因为红灯停在路口中央的那刻,一个骑着自行车的身影从车外快速经过,程宛意外到快惊呆的打开了车窗,视线里只留下了那个骑车少年的背景。
那是……陈雀?
程宛瞪大了眼睛,这和书里说好的完全不一样啊!
虽然原书里对反派陈雀的身份着墨不多,可是程宛清楚地记得,陈雀也是个书香门第出身的小少爷,怎么会骑着这种破旧的自行车呢?
就算是豪门少爷体验生活也没有这么夸张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程宛连忙开口:“何叔,你看到刚才穿着和我一样制服的男孩子了吗?追上他。”
何叔也是一怔:“宛宛小姐,可是夫人和先生还在家里等你。”
“没事,我会跟爸爸和妈妈解释,你先追上他。”
何叔掉了个头,车子径直追着陈雀,离开了川流不息的热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