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本少爷开车带你去兜风,你就是有史以来第一只上了我的车的猫咪,你懂吗?”
“林煜,再不去迎新晚会的话,就要迟到了。”
“没劲。”
这个距离太近,程宛能把林煜看到眼底。
他眼皮很薄,眼型有点张扬,再加上皮肤白,平时又喜欢恶狠狠皱眉,所以总是让人觉得他是个脾气很差的小少爷,但是,他哄着猫咪的样子简直太可爱了。猫也感受到了林煜对它的善意,扬了扬头,就用小脑袋蹭了蹭林煜的下巴。
“林煜,你有车?不对,你会开车啊。”
“废话,不过这辆是林濡前几天刚买的,我先开。反正他车那么多,也不差这一辆。宛宛想坐啊。”
说到林濡,程宛就忽然想到照片的事情。
她看着还在笑着撸猫的林煜,犹豫片刻,忽然问:“你哥哥他……是不是喝多了就容易不省人事啊。”
林煜怒了。
搞什么啊,程宛这是当着他的面明目张胆表示对林濡的关心吗?林煜的脸色忽然黑沉沉,“我才不知道。”
“你是他弟弟,怎么会不知道。”
“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你有兴趣的话,自己去问他。”林煜说。
他见程宛沉默下来,心里更加生气,简直不要更烦躁。
程宛哽了哽,本来她是想把照片这件事通过林煜让林濡知晓,然后想想怎么找出当天的真相,结果林煜完全不领情,程宛觉得,自己只能从陈雀身上入手了。
不等程宛转身,林煜单手抱着猫,另一只手抓住她。
林煜:“喂,程宛,你不觉得林濡那家伙太老了吗,比起他,我觉得我更配你。”
程宛背脊一僵。
不是吧?
这句台词,其实是林煜在告白的时候说给陆安安的,除了主角不是林濡而是程钦外,其他的几乎一模一样。
为什么……
林煜会把这句话说给自己听?
仔细想想,原本应该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迎新晚会的程钦,居然跑回了教师的办公室加班写教案,应该帅气翩翩登场的林煜,还在这里撸猫,而帮助陆安安大变身的叶非同,八成这个时候已经回家去陪自己的爸爸了。
怎么会这样啊?
难道是——
这本书的情节开始朝着自己所不能预料的方向发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