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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专家们不都告诫吗?谁先坦诚心意,谁就占下风,可能一辈子都只有当舔狗的份。
她和应逍本来就没个正儿八经的交往仪式,无论告白还是追求统统没有。无非就是他亲了别人,她生气,最后他吻了她,用舌头,然后她就不生气了,还没日没夜没羞没臊回味。
现在他问,“喜欢我吗?”
明晃晃日光灯下,宋卿好觉得七寸被掐,比得知要发生什么时还紧张得透不过气。幸亏,她还可以喝酒。
“算了。”
酒杯边缘刚沾着宋卿好唇边,他突然伸手要夺。
一般情况下,宋卿好比应逍差不到哪儿,人精一个,知道规矩被破坏了等会儿他也不会老实,硬是要喝那杯酒。
他再夺,振振有词地:“反正下个问题你肯定问我喜不喜欢你,我也只能喝酒,不如抵消。”
好吧,收回那句和他差不多人精的傻话,她的功力不够炉火纯青。
“那还有什么意思。”她突然有点赌气,整个身子往床后靠去,偏头不看他。
应逍扔了发巾,几绺黑发垂在额头,看过去痞帅不羁,“真要喝?”他微微挑眉。
宋卿好不理。
他暗自发笑,“那别浪费时间了,一起受罚吧。”
说完仰头又一杯酒,将属于宋卿好的那杯悉数灌进嘴,而后倾身前来牢牢压住身下人,硬将大半口渡给她。
所以谈起第一次的记忆,别人都是疼,她却觉得甜。
她甚至觉得一万块和一百块的红酒喝起来其实差不了多少,反正到最后都有回甘。那味道溢满口腔,渐渐还溢满房间。
至于劈成两半、撕裂啊……
玛德,分明是男主技术不够好,她回去就要烧小说。
不过第一次虽然谈不上痛却的确也不算舒服。就是腿异常地酸,肚子发胀。
为了体贴她,应逍从头到尾速度很慢,却够实在,以至于全部肌理纹路仿佛都契合到,那感觉更让宋卿好受不了。及至后面,她牢牢抱着他忍不住低啜,声音绵绵闷闷地,于是有人的喘息也莫名加重。
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宾馆,一瓶百来块的红酒,一个恶俗的游戏=初夜。
这显然与宋卿好的想象不符。
可再不尽人意她也半推半就了,这或许就是操蛋爱情自信的缘故吧。
它折磨人的方式千万种,最变态的一种,就是找个和你很不一样的人,带给你很多新鲜的片段。你慢慢接受这些片段、慢慢习惯他的生活行为方式。
然后有天他离开了,你变成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