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捏了捏面纱的角,提笔写下规矩二字:嘟嘟啊,其实我也不想戴,但是姑姑和长老们是不允许的,不过面容让人看不见可以增加一点神秘感吧。
他又问我从何而来,看着他写在纸上的字,喃喃自语:告诉你我来自圣医族就能拨款给我建新房嘛?不能的话,告诉你干嘛?
皮一点好了,写上从天上来,特地来救你的。
嘟嘟很不雅的朝我翻了个白眼,最后问了我的名讳。
我觉得这个倒没有什么不能告诉的:我的名字简朴的很,上头一个雨下方一个相,霜也。
等他看完,我便说:嘟嘟,等不下雨的时候,我带你出去走走,这些日子在屋里憋闷了吧,今日给你泡泡药浴什么,可以强身健体的。
烧了热水将药材倒了进去,等差不多了,便让嘟嘟脱了衣服坐进去,正想走,他却一把拉住了我,递给我一个水瓢,让我给他淋水捏肩。
这家伙是不是没懂我不是他的丫鬟这回事,不过看他是个病者的份上,淋水可以接受,捏肩?他想得美。
但他这背后的伤也太多了吧,十八般武器造成的伤痕基本上都可以在他身上找到:小嘟嘟,真亏你能活这么大,不容易啊不容易。不过我可是冒了极大的风险,拿珍贵药材医治你的,你的命算是我的了,我可不会让你随随便便糟蹋自己。
许是嫌我看得久了,他还拿水珠弹我,胆子大了啊,敢这么对我,瞬间被我按住脑袋浸到水里呛了好几口,挣扎抬起头瞪着我。
我无惧他的目光,附身对上他的眼,捏着他的下巴:你是我救的,救命之恩应当以身相许,所以你整个人都是我的,我看看还不行了?哼!我就看!就看!
嘟嘟的嘴角微抽了几下,放弃了抵抗……
今日天晴,我和嘟嘟一同去后山采药,他倒是很自觉的接过我的药筐背在身上,手里拿着我的小锄头。
山中可采的草药甚多,不知不觉天就已经擦黑,看来要夜宿在外面了,吃点野味好了,见一兔子跑过我们身侧,捡起地上的石块,迅速出手将石头掷了出去,兔子瞬间就被石头的劲道打得脑浆崩裂死的不能再死。
他把兔子烤好后递给我,拿出纸和炭笔问了我两个问题,一是为何我身为医者却武功高强,杀人也无心理负担,二是我常年待在山中不觉得寂寞嘛。
我在纸上写到:其实我并不是无心理负担,只是没有那种束缚,不觉得在危害到自身安全的时候反抗是错误的,我也没有滥杀无辜,只是自我保护而已,就像当时救你一样,他们若是把你杀死了,看到我自然不会给我留活路,不如杀了干净。武功是自学的兴趣而已,至于寂寞,倒是未曾,我的好友很多,而且身上也没什么重担,自是快活得很。
靠近嘟嘟,看着他的眉眼:虽然为了救你,我破了杀戒,但是我并不后悔,不知为何我看见你的第一眼起,心中就很是欢喜,仿佛我们早就认识,所以我很开心能和你相遇,其实我知道你身份定不普通,迟早会离开,虽然有些失落,我也希望你能够逢凶化吉。
清晨,我头靠着他的肩膀醒了,让他随我再去找最后一味草药,我在前面找,他走在我身后替我拿着药筐,突然他将我拉起来,跑了起来,我正奇怪他这是怎么了,但是下一秒我就听到了大批人马的声音,已经寻了过来,好像是到处在搜人,看嘟嘟神色紧张应该不是他的人,明白他为何如此急切,将他背着的药筐一把扯了下来丢到一边:你还管它干嘛。
耳听四方四周居然都有人围过来,抬头看了看四周茂盛高耸的大树,让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我环上他的腰际,脚下一蹬,带着他飞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