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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chapter 51
交其他编辑的记录啊。

    被告方也拿不出来。

    于是,就连谢青都明显地看出,法官有了明显的个人倾向。

    虽然因为判决书的撰写过程过于繁琐,做不到当庭宣判,但这件事基本没有悬念了。

    两个月后,判决书送达。

    判决书上提到“被告没有提供相应有效证据证明《赤玉录》为原告所创”,“故本院认定《赤玉录》非原告所创,侵犯原告姓名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 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本院认为,原告作为有一定知名度的作家,其姓名权中包含着一定的财产权益,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原告的笔名。”

    “玉篱作为原告的笔名,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该笔名。”

    “被告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除此之外,判决书上还说:

    “被告的严重侵权行为降低了喜欢原告的公众对原告的社会评价,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伤害了原告读者的情感。”

    “这些都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谢青看前面的内容时都还算冷静,但这两行字,蓦地戳中她的泪点。

    她是坐在陆诚办公桌边看的判决,于是,陆诚回着邮件,突然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

    侧过头,他看到她的眼泪接二连三地溅在纸上,坠落的过程里,被窗外透进来的阳光照得五光十色。

    “青青?”要不是已经知道了判决结果,他估计会误认为她败了诉。

    稍稍慌神,又定住气,他抽了张纸巾给她,又挪近椅子把她抱住。

    “结束了……”她伏在他肩头哭到几乎断气。

    困扰她好几年的噩梦,终于结束了。

    按照法院判决,绮文方面要在全网删除《赤玉录》,并在微博公开向谢青道歉,置顶七天。

    另外要赔偿经济损失费十万、精神损失费一万。

    迫于法律和舆论的双重压力,损失费在判决送达的第二天就打到了谢青账上。

    谢青紧跟着就把它捐了,诚书文化官博PO出了捐款凭证。

    公开道歉的微博,转发量最终突破了5万,评论数11万3。

    大量的评论,几乎都在对谢青表示心疼或者道歉。

    谢青在围观了三天之后,让诚书文化的官博代为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用舆论毁掉一个人真的很简单,但愿没有人会和我经历同样的事情;平台坑作者真的很容易,希望没有作者会与我身陷一样的困境。”

    至于更多的细节,她不想再追究了。

    比如,事情的真相已显然是绮文找了代笔来替她写,代笔抄了袭——但代笔是谁,她已无心追根问底。

    在这个行业里,抄袭是底线,会跌破底线去抄袭的作者注定走不长,不需要她再多费精力。

    之后的一个月里,谢青忙忙碌碌。

    《诉风月》与《那年春光下》再版,终于署上了玉篱两个字。菠萝TV为此做了一档专题采访,谢青为采访准备了很久。

    《触摸星辰》题材虽冷,也终于有出版社肯将之签下,要签名的环衬寄来,把谢青累到在陆诚的办公室里惨叫。

    另外,《青珠录》的各项版权也终于再度签出。

    影视和游戏均由白鹅拿下,动漫签给了白鹅旗下的子公司。

    至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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