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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而且修为越高同一个层次的差距也就越大……

    刘秀看着罗兵心头嘀咕,这会儿他心头有些恍然,合着昨天晚上那些土著的偷袭是在抢亲啊,估摸着就是这样冷清松才成为青鸟部落压寨相公的。

    如此一来就解释得通为什么昨天那些土著没有赶尽杀绝了。

    ("小说")手打更新

    这么一脑补,虽然不知道对不对,刘秀姑且这样认为了,然后刘秀有点好奇这种神奇的变化,于是看着罗兵耸耸肩说:“要不我们去看看呗?”

    对于刘秀来说,那什么青鸟部落估摸着也不是什么龙潭虎穴,去看看也无妨。

    不过这句话落在罗兵耳中就是另一个意思了,对方修为比自己高,去不去完全不由自己做主啊,人家让你去你敢不去?

    这种受制于人的感觉真心不好,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罗兵只得闷闷道:“那好吧,我们跟你去,不过我们的东西怎么办?”

    罗兵所谓的东西是周围的马匹等物,那可是他花了大价钱的,如今身上没多少钱了,就这样丢掉他很心痛来着。

    “不用担心,你们的东西很快就有人给你们带过去”雄鹰背上的女人笑道。

    对方都这么说了,还能怎么办,跟着走呗。

    于是,罗兵来到刘秀身边,抓着他的肩膀腾身而起去了雄鹰背上,值得一提的是,刘秀的小背篓是随身带着的……

    雄鹰展翅十多米,三个人落在它背上有点挤,将就了,这家伙别看体格不是很大力气却不小,载着三人冲天而起丝毫不吃力。

    近距离观察感受,罗兵才感觉道,这头青色雄鹰绝对是特殊品种,羽毛看似柔顺实则坚韧异常,有着金属的冰冷质感,真打起来的话,他炼骨境的修为都不一定能打过!

    “不愧是青鸟部落啊,家大业大,随便指派一个下人都修为比我高了,更有这样的异兽当坐骑……”

    心头自语,罗兵一时之间内心滋生了羡慕嫉妒的情绪,甚至还有点痛心疾首,他觉得,如果昨晚被抓走的是自己的话,是不是也有机会成为青鸟部落的姑爷呢?

    冷清松身边的木西凤倒是落落大方的开口道,一脸好奇的打量刘秀两人,这女孩子长得漂亮身材很好,身上有一股子野性魅力,就是走路的时候有点不自然……

    血珀石,一种及其珍贵的结晶矿石,蕴含血珀能量,武者吸收能极快的提升修为,难能可贵的是,吸收那玩意提升修为几乎没有任何副作用,是任何武者都为之疯狂的宝物,听闻有这种东西,试问有那个武者能坐得住?

    如今一剑峡那里出现血珀石了,刘秀怀疑血珀石恐怕是曾经那位斩出一剑峡的强者在那里杀掉了一头灾难级异兽的尸身经过岁月变迁而来的。

    好在接他们的女人不知道罗兵的想法,若是知道的话必定啐他一脸,你在想屁吃,你有宝体血脉吗?你背后有大势力吗?呵,虽然我家大小姐做事儿急了点,但真以为什么人都能成为我家姑爷呢……

    青色雄鹰划破苍穹载着刘秀他们远去,可谓风驰电掣来形容,当然,这对于刘秀来说跟蚂蚁爬没什么区别。

    罗兵不知道啊,还好心的扶着刘秀的肩膀以防他被迎面而来的狂风吹下去,语气复杂道:“刘兄弟,羡慕吧,这就是飞的感觉,机会难得,你好好感受一下,以后恐怕都没有这样的体验了”

    这有什么好羡慕的?刘秀懒得和他讨论这种无聊问题。

    飞行过程不长,十来分钟就结束了,雄鹰载着刘秀三人飞了百多里,最后降落在了一座山巅之上,正是昨夜偷袭刘秀他们营地那个部落的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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