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与诸位不醉不归!”
“好!”
荆轲大喜过望,边城等人亦兴致勃勃,众人仿佛已经忘记了,自己等人前来此地究
竟所为何事。
“阿母,好像很好吃的样子啊。”
人群中,一位小孩扯了扯自己母亲的衣袖,吞咽着口水说道。
女人急忙将小孩搂在怀里,斥责道:“蝗虫乃不祥之物,又怎能食用?”
小孩满脸不解的问道:“那么君上这些大官怎么都在吃蝗虫?”
女人当即无言以对。
站在内圈守护赵嘉的护卫,早就得到了赵嘉的暗中命令,如果有人想吃蝗虫,可以带他们上前品尝。
小孩与女人正好距离护卫非常近,两人的谈话自然也被护卫所听到。
护卫脸上挤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对着小孩说道:“你想不想吃啊,想的话君上可以请你吃哦。”
小男孩看着身穿甲胄手持武器的护卫,脸上带着些许畏惧之色,根本不敢回话。
女人却急忙摇头道:“不,我们不吃。”
护卫闻言,不由面露失望之色。
像小孩以及女人这样的百姓很多,不少人看着吃的津津有味的赵嘉等人,都有心想要尝试,可是想到了要吃的东西乃是蝗虫,说什么也没有鼓起勇气。
就这样,赵嘉吃了许久,都没见到有百姓胆敢上来吃蝗虫,不由眉头微皱。
“看来,想要打破百姓们的固有观念,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百姓们不亲自尝尝蝗虫的美味,任凭赵嘉说得天花烂醉,都没有任何用处。
他今日来的目的,可不是因为想要当众吃蝗虫,乃是为了消除人们对蝗虫的畏惧之心。
吃蝗虫,将其当作一道美味,就是最好的方法。
试问,有人会觉得鸡鸭牛羊这些食用的动物,乃是不详征兆么?显然没有!
就在赵嘉忧心无人胆敢过来食用蝗虫之际,忽然有个衣着破烂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这位年轻人喜好游侠,奈何没有真本事,只能当个落魄的乡间混混,每日游手好闲根本赚不到生活费,时常饱一顿饥一顿。
他看着赵嘉等人又是喝酒又是吃肉,且蝗虫那色香俱全的模样,真的非常诱人,年轻人终究还是没能忍住,抱着大不了拉几天肚子的心思,在护卫的带领下走了过来。
“怎么样,小兄弟想尝尝?”
赵嘉见到有人敢于登台享用蝗虫,顿时大喜过望,脸色温和的说道。
年轻人吞了吞口水,道:“只要君上赏口酒喝,我就愿意尝尝这些蝗虫!”
赵嘉大笑道:“汝乃首个敢于登台尝蝗虫之人,本君赏汝一壶酒又如何!”
年轻人闻言大喜,接过酒壶猛灌几口,先是陶醉于美酒的清冽,继而壮着胆子开始品尝蝗虫。
只不过,当他吃下第一口的时候,就彻底被其所折服。
“如此美味,纵然吃了会死也值得!”
年轻人大吼大叫,脸上满是兴奋之色。
三年前,张丽丽正好二八佳人,正是说亲的好时候,但是由于家中就这一个闺女。所以张家一直对外宣称要招赘!
但是除了养不起,孩子的人家>,或者是娶不上媳妇儿的人家,才愿意去别人家入赘。一般人的正常人家都不会同意自己家儿子入赘女家。
张富农一点不着急,就连张家的族长都不能强迫他。谁让他的小舅子就>在衙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