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还是重装过后的九叔!
不仅把发型搞了一下,涂抹了摩丝,弄了个大背头,而且还穿了一套黑色西服,里面穿着一件白色衬衣,脚上穿着皮鞋!
关键是,手里还拿着一根拐杖。
当然,这根拐杖不是用来辅助走路的,而是张敬告诉九叔,西方不少人手里都喜欢拿一根拐杖,这是一种文明棍,是一种时尚,显得自己很绅士。
九叔接受了这个理念,有次也试了下觉得手里拿一根拐杖,的确蛮有逼格的。
于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偷偷去买了一根拐杖放着。
至于他现在身上穿着的这套黑色西装,则是当初张敬给自己订做了一套黑色西装后,带回义庄,九叔让张敬穿着给他们看看。
结果张敬一穿出来,就把众人给震得不轻,太帅气了!
倒不是西装一定比长袍、中山装好看。但是物以稀为贵,穿西装和穿长袍马褂、中山装都是截然不同的气质,让九叔觉得十分的时髦,很有精神。
于是乎,九叔后来,也偷偷的跑到镇上的裁缝铺里,让老板也给他做了这么一身西装。
虽然九叔人老了,平时也不注意保养打扮自己,但内心还是想把自己弄得帅气一点的。
至于真正的上身效果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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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不管怎么说,至少比张敬当初刚来到任家镇,看着九叔为了去喝外国茶,穿的一声绸缎马褂好看多了就是。
虽然九叔穿西装有点怪怪的,但至少不会显得像个地主老财。
“哇,师傅,你换衣服速度这么快?”文才和秋生目瞪口呆的看着。
九叔把手中的拐杖提了提,夹在胳膊下面,摆了个张敬当初教他的姿势,说道:“好了,别废话了,咱们赶紧上路吧!”
没有问米念英她姐姐姐夫住在哪里,因为九叔自己就很清楚。
米念英那个姐夫王大龙,虽然是草包一个,屁本事没有,但是气运倒是好得很。
不知道怎么混的,十多年后现在竟然混成了一方军阀,被称为大帅。
现在就住在平安县城里。
平安县靠海,是一个规模不小的城市,距离任家镇不算太远,与任家镇距离腾腾镇差不多,只不过是在不同的两个方向而已。
“师傅,等等我们啊!我们也想和你一起去县城!”文才和秋生连忙胡喊道。
这两个家伙,平时就贪玩,很想出去四处游荡,现在要去县城,他们两个自然不愿意错过这个机会,要一起跟过去。
九叔一想,这次过去估计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情,有两个徒弟帮帮忙打打下手,倒也是挺好的,于是点头同意下来。
文才和秋生闻言,顿时高兴不已。
至于义庄,也不用留人看家。
且不说义庄这种地方,一般不会有不长眼的毛贼来这里偷东西,而且他们走了,义庄也不是没人了。
还有家乐和菁菁两人守家呢。
婷婷最近也经常往义庄跑。
今天家乐和菁菁,就是去镇上找任婷婷玩去了,现在还没回来。
九叔一行人准备下去镇上找到家乐和菁菁,把义庄的钥匙给他们,再嘱咐他们一下。
结果他们还没出发呢,家乐和菁菁就回来了,一起过来的还有任婷婷。
任婷婷估计是来义庄看看,张敬他们有没有回来。
“师伯,你们这是准备去哪里啊?”家乐看着九叔的一身行头,也十分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