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浩雨缓缓降落到舞台上,踩着音乐的节拍唱起一首陈奕讯的《好久不见》。声音性感低沉,这么好听的嗓音,单闭着眼睛听,就足以让人沉醉。可拥有这副好噪子的人还拥有无与伦比的俊颜和完美身材。更遑论,他身上还有一种轻易便能惑乱人心而不自知的迷魅气质。令一众影迷不但疯狂迷恋那好听的声音,目光更是贪婪地攫取他的风华。
在所有人都被闵浩雨迷得神魂颠倒时候,裴伊风却将视线投在舞台侧面一处暗角里的一位身着保安制服的男子身上。虽看不清他的脸,但裴伊风从他的举止中嗅出一股似曾相识的嗜血的气息,那是个职业杀手。看他所处的方位和专注的方向,他的目标应该就是舞台中间那个光芒万丈的男人。
裴伊风观察了一下现场地势环境,判断这个杀手没有带枪。如果他要枪杀闵浩雨,大可以站在更远、更隐蔽的地方。他所站的那个位置适合发射暗器。
裴伊风左右扫一眼,瞄到孙晴头顶上玉制的五角星海螺饰物,倏然伸手取下来攥在手心。孙晴不满地大叫:“你这土匪,又抢我东西,我这玉饰昨天才买的,还给我。“
“一高中生戴什么玉,招摇!”
孙晴还要再说话,裴伊风朝她冷冷一瞥,断然道:“闭嘴,不然告诉你妈你在谈恋爱。”
孙晴气结,果真闭嘴,脑子里仔细回想,自己什么时候在她面前泄露秘密的。
裴伊风一边紧盯着那杀手的举动,一边在想,为什么有人要雇拥杀手杀闵浩雨,印象里,闵浩雨是医科大学毕业,他在上大二时的时候便涉足演艺圈,大学毕业后从演艺圈消失一年,一年后强势复出,名气和威望如同弹射的火箭急骤上升,轻易拿下影帝殊荣。
他出身普通,奶奶在老家开面馆,爸爸是当地有名的书法家,妈妈是一家公司高管,还有一个妹妹在上大学。家境只能算殷实,算不上巨富。既没有家族权益要争夺也没有巨额遗产纷争。
难道是因为个人恩怨?自己若贸然出手相帮会不会给自己招来麻烦?若不出手,倘若让那杀手得逞了,现场势必会陷入混乱。好处是自己就不用硬着头皮去做那劳什子表白的事情。坏处是,在混乱中,踩踏、拥堵事件发生率高,自己恐怕要长时间被困在这个会场里。
裴伊风思索间,观众席里突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呼喊声。舞台上的闵浩雨已唱完了一首歌,音乐尾声渐远。舞台上的光束骤然跳跃起来,缤纷闪耀。忽明忽暗间,那暗角里的杀手身形一动,与此同时,裴伊风手一扬,随后装作不经意地拨弄自己的额前发。
暗器与玉饰在空中相撞,各自偏离了既定方向,落在了不起眼的角落里。那杀手没有得逞,明白自己被人盯上了,迅速离开了暗角。
舞台上的闵浩雨正在与影迷互动,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刚才已经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面对台下一片乌央央的热情影迷,闵浩雨神情潇洒不羁,像是与好久不见的一群老朋友开怀畅聊,“最近很多乌云问我,脚伤好了没。在这里,我想对大家解释一下。其实我没有受多大的伤。
整个事情是这样的,那天在片场要拍一场在阁楼寺塔上飞奔的戏。我吊着威亚落在了阁楼房檐上,正准备要飞起的时候,突然起了一阵大风,树叶、纸片、灰尘满天飞,导演就说:“等一等,等风停了再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