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打算把这些留给原身自己来做,想想那性子,林则叹口气,还得他上阵。
这天,天气晴朗,是路遥和上梧村大队支书儿子结婚的好日子,知青所单身的人一起凑钱买了一只暖水瓶,林则和胡巧另送了一对枕巾。
酒席置办的不错,看来还挺看重路遥这个儿媳妇,临走前,林则看了她一眼,希望她以后能好好过日子。
“林则。”杜南星叫住林则,他身边站着的是新支书的女儿,皮肤很黑,长得不算难看。
“什么事”林则看出他眼底的纠结,笑了笑,“听说白烨要调动了,你知道调哪儿吗”
“说是家里托了关系,可能会调到农场,而且是去办公室。”杜南星凑近林则耳畔,小声嘀咕,“林向阳好像要转插,还不知道去哪。”
“李文雅跟着去”李文雅现在在村里的日子可不好过,如果林向阳不带她走,她只会过得更煎熬。
杜南星摇头,“不清楚,举报信之后,我们关系淡了很多。”犹豫了一下,杜南星看着林则,眸光暗淡,说道“林则,如果你家里有关系,就想办法离开吧,这里并没有广阔的世界,更不能实现远大的理想,只有无尽的农活,永远干不完的农活”
男主长得高高瘦瘦,白白净净,很斯文,也很俊朗,难怪会受这么多女生喜欢。女二则是瓜子脸,大眼睛,浅笑间带点妩媚,这长相要放在二十一世纪,不说成为明星,当个网红妥妥的,可惜这长相在七零年代不吃香。
“你也姓林,兴许咱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林向阳很会说话,很快就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不过他最关注的的还是林则。
主要林则一身八成新的中山服,手腕上戴着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手表,还有那大包小包的东西,足见他家境非常的殷实。
不但林向阳,几个有眼色的人都看出林则应该家境不错,说不上讨好,至少结识一下,兴许以后能帮上忙。
林则笑笑,不高傲也不热情的和他们接触。
出发前,他想了好几个方案,到底是装穷打酱油,还是扮清高独来独往的过日子,到最后发现都不可行。
装的和大家一样穷,那你以后有点好东西拿出来用别人都得问七问八,但是太高调也不行,有那嫉妒你的见天举报你,一样玩完。扮清高不易合群,到时候很难完成任务。
主世界中他只剩两个月的命,这里算是他偷来的时间,他没必要太委屈自己,谁知道活了今天有没有明天,所以他扮演一个家境还算不错,性格略清冷但是遇事能帮则帮的人,即能让他手里这堆东西有来路,又能完成任务。
不过众人也就是想要和林则结个善缘,并不会捧着他想从他这得到什么,所以除了热情些,倒没别的动作。
一群怀抱梦想的年轻人,没多久就熟悉起来,开始说笑玩闹,他们这次要去的是南方,相对大西北那片,算是不错的地方,至少有山有水,闹饥荒的时候还有树皮可以啃。
“我姐去了甘肃,那边打水得走六十里路,一星期才去打一次水,喝都不够,哪舍得洗头洗澡,我姐回来的时候,牙都黄了,我差点没认出来。”一个小姑娘跟他们说自己姐姐去的地方。
“还好咱们去的是z省,至少洗澡洗头有保证了。”
林则竖着耳朵听了半天,没有半点有用的信息,干脆颌上眼休息。
“叮请宿主尽快和男主结成朋友关系,以便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