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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把大象装冰箱,总共分三步,一,把冰箱门打开,二把大象推进去,三把门关上。

    让林时新喜欢自己,如果也能这么简单就好了。齐斐然看着电视里的小品集锦,默默的想着。

    林时新是个爱笑的人,要想取得他的好感,首先自己得是个有趣的人,逗他发笑,他就会喜欢在自己身边。这点王大路就做得很好,俩人总是头靠在一起不知道说着什么傻笑。

    虽然自己坐在林时新的后座,已经算是有了地理上的优势,可是跟王大路比还是差点儿,还好王大路是个傻逼直男。

    小品里很多的梗,齐斐然都不懂,特别是那个穿上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这……这笑点到底在哪?

    为什么掉进水里的人,出来穿了个马甲,观众就笑了呢?

    也许穿马甲让人发笑。齐斐然在自己心里的小本本上记了一笔。

    虽然从自己转学过来,和林时新的偶遇和相处已经算不少了,但其实在班里,花蝴蝶林时新真的有很多朋友,男生和女生都有,如果统计一下,用坐标衡量一下,也许自己反而是离他最近的人中,跟他说话最少的人。

    而且如果林时新不转身,他总不能踢他的凳子,让他回头,就算如此,他回了头,他也不知道说什么。

    齐斐然活了20年第一次对自己有了嫌弃之感。

    首先,要让林时新不再恐同,其次,要对自己有好感、喜欢自己,第三……,第三齐斐然有点不敢想,不然漫漫长夜,无心睡眠。第三,要让他适应自己的型号。

    第三条果然让人发散思维,于是这是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5点不到,齐斐然趴到窗口往下看,小店的灯还没亮,他盘算好了,林时新说住在这里早上要6点出发,才能赶上7点半开始的早自习,所以五点钟齐斐然洗簌完,在窗口望他家,灯亮了,说明林时新起床了,这时他慢慢晃悠到他家楼下,就能正好偶遇了。

    齐斐然挑中这个房子,原因就是这个窗户,可以一眼望到对面林时新的家。

    他的如意算盘打得不错,确实等他出现在楼下小店门口的时候,看到了背着书包刚出门小脸红扑扑的林时新……还有提着两杯豆浆六个包子的沈莹。

    齐斐然:“!?”

    “哇……嘿嘿,你们好巧啊!”林时新惊讶的笑道。

    “齐斐然,怎么是你?你搬到这里了吗?”沈莹问道。

    “是啊,我刚搬来不久……”

    “是啊!他啊,可是不辞辛苦的搬来呢……”

    “闭嘴!”齐斐然粗暴的打断八婆林时新。

    “啊,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就买了两个人的早餐……”沈莹说道。

    “我不吃早餐。”齐斐然面无表情。

    上了16路公交车,林时新背着小书包眼疾手快地坐在一个人旁边,然后努力示意齐斐然带着沈莹坐在后面的双人空座上。

    出师不利,齐斐然看着坐在前面啃包子的林时新,这脑袋瓜子上面有个圆圆的发旋,白皙的耳朵尖,直直的脖颈,黑色短短的发茬上还带着水汽,应该是早上洗了头发之后没来得及用吹风机吹过。齐斐然伸手把车窗关上。

    “住在这里习惯吗?”沈莹的面色越发煞白,从被林时新强行配对,坐在这里,她整个人都散发着丧丧的气息,目前在没话找话。

    “还行吧,郊区比较安静,而且,我是和林时新养了一条狗,为了方便照顾狗,才搬来的。”齐斐然解释了一下,不想发生什么不必要的误解。

    同是天涯沦落人,齐斐然对沈莹充满同情。他没法像讨厌乔丰一样讨厌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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