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帮您拎一会——有人!”常铭眼神锐利地看向山林中的某处,难道是太子的人?
薛匪风早就在他察觉之前,右手一翻,射|出一枚石子,握好拐杖,变回一个瘸子,“躲起来。”
常铭立刻消失。
几瞬之后,前面扑通扑通滚下一个人来。
沈清然双手护头,刚才脚下一滑,他差点惊叫出声,电光石火间看见下面有两个行路人,硬生生咬住了嘴唇,舌头都尝到了血腥味。
他今天也是倒霉。干吃米饭实难下咽,沈清然被豪门生活养刁的嘴,如何受得了这种伙食。他房前屋后寻找了一圈,越发佩服原主找来的那几个“做饭帮手”,这压根是土匪吧?连地里没长开的小蒜苗都给扒走。
沈清然想吃肉和菜想到发慌,最后,他记起书中女主的操作:靠山吃山。
按沈清然的认知,古代人那么聪明,山上有点吃的还不被吃光,但是穿越文里写的就不一样。女主上山一趟,总能收获宝贝。
比如,突然就种内竞争斗殴而死的野猪,村里人不懂得享用的蘑菇木耳野果灵芝,一直没被人掏走也没有孵化的鸟蛋……
万一书上说的是真的呢!
沈清然摩拳擦掌,穿越者总要有点不一样的际遇吧?
沈清然一早带了一把柴刀上山,看见林间干净,便有不好的预感。
别说吃的了,连柴都没地方砍。
沈清然干走了一个时辰,娇嫩的脚底磨出水泡,只能不断惊叹着“这山开发得真彻底啊”,每感叹一句,眉毛下弯一度,最后变成了一个愁眉苦脸的小可怜蛋。
就算真的有当地人不懂得享用的山货,他也不认识啊。
倒是在上百年的大树下看见了几簇茂盛的蘑菇,但沈清然一想起原主书中的死因,背后就一个激灵。
真能吃会留到现在没人采?
他又不是傻子。
这一趟一无所获,沈清然想着不能白来,不如砍点柴回去。家里的快烧光了。
他特意在接近山脚的地方才动手,太远了他搬不下山。
就在他和一根手臂粗的枯树枝拉锯二十分钟未果,休息十分钟继续战斗时,突然脚下绊到了一根凸起的树根。脚腕被马蜂蛰了似的一疼,他刚才站在陡坡上,重心不稳,骨碌骨碌滚下山坡。
沈清然急忙扔了柴刀抱住头,一直滚到山道上。他灰头土脸爬起来,检查身体。除了手腕破皮,没有大碍。
薛匪风在看见滚下来的人的衣服时,眉心一跳。待对方转过脸来,眼里闪过微微的惊讶。
尽管沈清然现在不算整洁,但绝对是薛匪风见过的“妻子”最干净的一面。
没穿大红大紫的衣服,头发也有梳理,脸上不是一天到晚的油嘴馋相,面部痴呆,反而灵动的像个贵少爷。
好像换了个人似的。
就是有点凄惨,额头和嘴唇都破了个口子。
“你怎么在这?”
唔?沈清然心里一跳,这是他穿越以来,除了蔡氏和春花,第一个跟他说话的人,还是一副熟稔的语气。
这……谁?
沈清然庆幸自己是个哑巴,免去打招呼露馅的风险。
他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人,长得英俊,穿得穷酸,身上有一股说不明的气质……是什么气质……军、军人!
沈清然默默按下险些跳出喉咙口的心脏,这不会是他从军五年的便宜丈夫,李什么的!
不怪他这么称呼,书里根本没写他叫什么,都是以李大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