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清清体贴,也没催他,耐心的陪着他散步一样行在廊下。
正赶上春天,院里开满了花,走累了欣赏欣赏美景,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杜笙这副身子太弱,腿上又有两处伤,几乎走不了多久便要坐下来歇歇,江清清也不烦,他坐她便跟着坐,他站她也跟着站。
从这点来说她无疑是个好妻子,如果能管好下人更好。
江家很大,不仅体现在占地上,还体现在人多上,府上有上百个丫鬟和家丁,杜笙歇脚的功夫路过好多丫鬟和家丁,一边做事,一边嘴里不闲,都在谈论一件事。
“你看见了没?姑爷脖间的青痕,是咱们小姐弄的。”语气颇是自豪。
“怎么没看见,那么明显,方才姑爷敬茶时你没看老爷的脸色,都快气炸了,但是咱们小姐喜欢,有什么办法呢。”
“说起来姑爷虽然一无是处,不过这张脸确实长得极是俊美,我活了十几年,还从来没见过这般好看的男子呢。”
“谁说不是呢,那皮肤白的,玉一样,难怪小姐喜欢。”
“昨晚小姐没少折腾他,姑爷像个小白兔似的,完全招架不住。”
“听说喊的可惨了。”
“早上起来那个虚啊,俩人扶着才勉强起身。”
“啧啧,姑爷这身子骨也太弱了,可得好好补补。”
“是啊,要不然被小姐欺负了,喊都没力气。”
杜笙怨念十足的瞧着俩丫鬟你一句,我一句,从拐角离开。
因为坐的位置特殊,又有花盆挡着,丫鬟们没瞧见他们,就这么肆无忌惮聊了起来,杜笙听了一路,心情有点复杂。
“管管你的丫鬟吧。”语气不善,“也太八卦了。”
江清清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我故意的。”
杜笙怨念的目光瞬间落到她身上,“传点好的不行吗?为什么一定要……”
弄得他很尴尬,被人怀疑能力,除了脸一无是处之外,身子还弱不禁风,需要‘补补’。
“开了个头,管不住收尾。”江清清耸耸肩没有在意,“嫌丢人就‘争气’一点。”
杜笙张嘴想反驳,半响有气无力道,“走吧,不是要回门吗?别耽误了时辰。”
江清清摇头,“不急,还没吃饭呢,先去吃饭。”
因为几个哥哥和爹娘看杜笙眼神不善,杜笙自己还没发现,怕他被打死,所以没一起吃饭,准备找个地方凑合一下。
回门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收了江家那么多钱,让他们等等也是应该,江清清心安理得拉着杜笙出门坐马车,先去了城南一家酒楼吃饭。
正赶上饭点,酒楼很热闹,江清清为了避嫌,头上戴着帷帽,大抵是带的人太多,还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怕吵,江清清直接扶着杜笙上了二楼,人刚进门,便听见底下讨论。
“方才那位小公子长得可真俊,肤白貌美,别是哪家小姐女扮男装喔?”
“姑娘身量没那么高,况且他还有喉结。”
“真是男人啊?可惜了。”
“哎,你说是他长得俊,还是江家那新入赘的姑爷长得俊?”
“听说那姑爷也是一等一的美男子。”
“光长得好看有什么用?还不是被逼着入赘了,我听说昨晚弄的可凶了,那姑爷叫了一夜,嗓子都喊哑了。”
“怎么了?被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