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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蝙蝠侠×市长×夜食者
    如果时间可以倒回,她一定会冷眼旁观做个哥谭人。

    丹尼尔·格里芬就应该想到有人敢胆大妄为到在警局附近抢劫,就必有其特殊手段摆脱警察的追捕。

    例如,这个抢了无辜女士钱包的流浪汉,他之前一定是田径运动员,强项长跑!

    丹尼尔紧盯前面奔跑的身影,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咽下喉间涌上的腥甜,空气如有烈火趁他大口喘息之时乘虚而入,沿路直下灼烧五脏六腑。

    三天不眠不休的身体已承担不住如此剧烈的运动,大脑严重缺氧导致他眼前一阵眩晕,轰鸣声在耳边炸起嗡嗡作响,这让他不得不停下紧紧跟随流浪汉的脚步。

    他双手撑膝慢慢调整呼吸,砰砰跳动剧烈的心脏趋近平缓,那种细针轻戳神经般尖锐而深刻的疼痛也随之消停,肌肉放松带来的舒适感令他想要原地休息。

    流浪汉可不会有什么公平对决等他休息好再跑,流浪汉直奔目标贫民区速度越来越快与丹尼尔的差距也越来越大。

    贫民区,顾名思义是穷人、流浪汉的居住地,其道路曲折、地形复杂、范围广大、不易搜索,是警察最为苦脑的地方之一,也是逃命者最为喜爱的去处。

    绝对不能让他进去!

    丹尼尔咬紧牙关驱使酸涩无比几近失去知觉的双腿,迈开步伐,继续前进。

    却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流浪汉因希望近在咫尺加快了速度,眼看在跑几步就能进入小巷,丹尼尔嗓音沙哑冲在流浪汉必经之处行走的异常眼熟的金发青年大声求助。

    “嘿!先生帮我拦住他!”

    然而为时已晚,流浪汉已大步越过青年。

    丹尼尔绝望地看着流浪汉扬长而去,心情复杂难言,却在下一刻瞪大双眸。

    金发青年似乎听到了他的求助,他一把扯住流浪汉的衣领向后一拽,在流浪汉后仰倒下之时,将其一只手臂反剪于身后来了个一百八十度旋转,另一只手按住其脖颈砸向地面,发出“咚”的一声巨响。

    “………”

    “cool!”

    金发青年将全身重量集于腿部,屈膝死死抵住身下人的背脊,以防被他的反抗掀翻在地。

    流浪汉挣扎片刻,见无法撼动背上的一座大山就安静了下来,转而破口大骂,各种不堪难听的咒骂声入耳,惹人不胜心烦。

    金发青年依旧默言不语,似不为流浪汉的脏话所动,低垂的深蓝色瞳孔宛若夜色下平静的大海幽暗深邃,仿佛任何事物都无法激起波澜。

    事实上,唐恩内心慌得一批,流浪汉的力气十分大,好几次她都险些脱手,这让她不得不僵硬地保持着动作一动不动,打起十二分精神高度对待。

    她抬头就看见越来越近的年轻警察,不由得疑惑,“a,寄体和他是不是认识?”

    寄体记忆中有个崇拜他的迷弟小警察丹尼尔·格里芬,他们两人的相识起源于寄体主刀的一场手术,手术对象就是丹尼尔·格里芬。

    自此丹尼尔就成为了寄体的头号脑残粉三天两头地跟在寄体身后进行光明正大地尾随,刷存在,久而久之两人就相互熟悉对方了。

    这位年轻警察与那个丹尼尔警察样貌、身形都极为相似,她想到了要命的可能。

    任务发布者:丹尼尔·格里芬

    任务内容:哦,上帝!谁能帮我抓住这该死的流浪汉(已完成)。

    a将任务界面弹出,又顺手帮忙将唐恩脑海中丹尼尔·格里芬的相关记忆整理出来,最后总结,“确认本人无误。”

    “我现在走还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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