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瑾出去和朋友茶话会了,乔欣悦也出去和朋友玩了,苏绒和菲佣说了一声,就独自一人出了门。
她坐公交到了市中心,在手机店买了一个便宜的手机,办好号码之后,她不准备马上回去,而是打算在周围逛一圈。这样美好的时光,可不要辜负了。
四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四年时间足够京市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了。回到四年前,现在的京市还真让苏绒感到了几分陌生。
她一个人逛街的时候,无意间走到了一个流浪汉身边。
一个,在公共钢琴上弹琴的流浪汉。
边上围了很多看热闹的人,苏绒也不由得停下了脚步,好奇地看了过去。
流浪汉邋里邋遢的,头发都脏的打劫了,身上也穿的破破烂烂的,不过他满是脏污的手却能在琴键上弹奏出极其美妙的音符。
这是……
贝多芬的《致爱丽丝》。
出乎苏绒意料的,流浪汉弹奏这首曲子的时候满是激情,他的手指像是有自己想法一般的,随性,洒脱,浪漫,他的手指很脏,但是十指很灵活,不停地在琴键上欢快地摆动,弹出了独一无二的感觉。
京市果然卧虎藏龙,就连一个流浪汉都有如此高超的琴技。之前新闻上还报道了一个是国学大师的网红流浪汉。不管是眼前这个流浪汉,还是新闻报道过的流浪汉,应该都是有故事的人。
一曲结束,周围响起了各种鼓掌的声音。
他放在公共钢琴前的帽子里被人堆满了钱,流浪汉站了起来,向周围人鞠躬表示感谢。
苏绒不由得看向自己的右手,这时候她的右手还是完好的,上面没有任何恐怖的伤痕。
一切不好的事情都还没有发生。
虽然她自小长在乡下,但她养父母却将她培养的很好。养父母家轮到过拆迁,多了一笔拆迁费,家里也算是小有余款,她自小学钢琴,苏跳则是自小学架子鼓。
不过她十七岁之后却再也没有弹过钢琴了。
倒也不是因为繁重的高中学业压力,也不是因为父母不让她继续弹奏钢琴,而是因为她的手受伤了。
她的手,被乔欣悦闺蜜养的恶犬咬伤了。
当时她总是跟在乔欣悦身后,乔欣悦去哪里,她就跟着一起去哪里。
她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很温暖的春日午后,距离她的玉坠被乔欣悦拿走过去了半年多时间。她和乔欣悦一起去她家玩,当时谁都不知道那条原本温顺无比的狗为什么见到她之后就突然发疯了。
半人高的杜高犬,看到她之后就狂叫,然后挪动着庞大的身躯恶狠狠地朝她扑过去。当那条狗朝她扑过来的时候,她吓到心脏都快停止跳动。
其他人都以为杜高是在和她开玩笑,和她闹着玩,所以都没人上前制止一下它。但是那时候她有一种可怕的直觉,那就是她会受伤。
她以为自己会被杜高撕成粉碎,她徒劳又惊恐地用手挡了一下。然后她的手掌就被狗锋利的牙齿咬了个对穿,鲜血直流。
当时的情况很可怕,可怕到苏绒不愿再去回想。当时的很多细节她都不记得了,她只记得她的伤口很严重。如果她不用手档,受伤的,估计就是她的脸了。
要是被杜高在脸上狠狠咬一口,后果她连想都不敢想。
被杜高咬伤之后,她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对这种大型犬很恐惧,但后来伤口长好了,这次事情给她的影响却迟迟都没有消失。
因为这个伤势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