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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三少爷遇害记(1)
    我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夜里离开了桃花岛。

    活过百岁尚有前例,活上两百岁就要被当成妖怪了。

    如今坐在龙椅上的张熙的重孙已经几次三番派人来求问升仙之法,怕是我再不回应他,就要派兵过来了。

    人都怕死,尤其是皇帝,享了一辈子天下不够,还想百年千年地享下去。

    我已经厌烦了这种日子。

    我走的时候只带了一柄玉箫,不再像以前那样不确定能不能在虚空中护住它。

    两百年时光,我长得并不只有年纪而已。

    破碎虚空时我的心情很平静,不像从前或多或少总带着些许哀伤。

    就像黄药师说得那样,开心是一日,不开心也是一日,所以人总要让自己开心起来。

    虚空之中,我伸出手取下离我极近的凤凰簪,将玉箫挂在腰间,随即一步踏出,握住血河神剑。

    再睁开眼时,我人已在地面。

    从一个世界破碎到另一个世界,对我来说已如推开一扇普普通通的门那般简单。

    这当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

    另一样值得庆贺的事是这里的人说话我听得懂,不光听得懂,还十分熟悉,正是阔别已久的大宁语言。

    只是国非故国而已。

    凤凰簪太过醒目,一凤垂九羽,九羽缀东珠,即便在虚空中空耗了几百年时光,也依旧华光溢彩,美得惊人。

    我看了一会儿,然后把它揣进怀里。

    血河神剑是一把看起来很丑的剑,通体赤红,坑坑洼洼,剑头还有一点歪。

    我怀疑这世上没有比它更丑的剑。

    但久别重逢,我一时看它很是顺眼,毫不在意地把它挂在了腰间,和那柄上等碧玉雕琢而成的极品玉箫挂在同一边。

    我这一次破碎虚空和以往哪一次都不同。

    我带了钱。

    金子。

    因为我发现我不管去到哪个世界,最值钱的总是金子,我从来没见过金子不能当钱花的世界。

    因此我也比哪一次都要平静。

    曲英小姑娘说过,兜里有钱和手里有剑的感觉是一样的,都会让人很有底气。

    我不用剑,但明白她的意思。

    我现在就很有底气。

    我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江湖上走了十几天,发觉这里是个太平世道。

    世道越太平,江湖越乱。

    七大剑派,四大世家,另有各大江湖组织分薄地盘,百姓除了要给官府交税,还得给各地的“老大”交钱。

    这本来是跟我没有关系的,如果不是我在吃饭的时候遇到几个地痞流氓闹事,威胁老板交出三成的收入,并且在老板腿脚不便走得慢了一点的时候,一脚踹翻了我的饭桌。

    一共六菜两汤,还带一壶夏日解暑的乌梅茶。

    我看向那几个地痞,见他们并没有赔偿的意思,于是只好站了起来,手里还拿着那双筷子。

    我问从里间拿了钱急急忙忙出来的掌柜,“这些人背后是不是有什么组织?”

    掌柜呐呐地说道:“客、客人,你快走吧……”

    可惜他的话说得比较迟,领头的地痞已经夺了他手里的钱袋子,一把推开他,照着我走来,眼睛直盯着我腰间的玉箫,选择性地忽略了我同样挂在腰间的血河神剑。

    他一边走,一边还嚷道:“你这个丫头是外地人,外地人来了都给我们大老板交进城费!大爷开恩,可以让你拿这玩意抵账。”

    地痞头子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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