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讲,荷兰方和船厂之间是有合同约束的。因为上述的工作内容在和平时期看起来只是对工作的尽职尽责,可一旦双方产生重大的利益分歧和不可调和的矛盾时,那些报告甚至是邮件就都有可能被当成证据,在法庭上起到关键的作用。当然,造船行业,船东和船厂闹上法庭的时候不多,这并不是因为大多的项目进展顺利的缘故,正好相反,秦月琢磨着,这恐怕是因为这一行项目不出问题的极少,所以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各种矛盾与冲突,只要不是根本问题,就都会协商着解决。
对已签字合同的更改永远都是大事。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不多,会以附件的形式被附在合同正文之后作为补充说明。可事实上,在一条船的建造过程中,由于原材料、设备等价格的波动,人工成本的变化,甚至于设计的调整与改变,会不断出现对原来签署的合同与技术规格书,大大小小的偏离。这个时候船厂与船东就要不断地商讨签署变更单(variation order)。这些变更单累计起来的总金额有的时候甚至会超过合同双方建造的总利润。所以项目经理要时刻地计算着项目的得失,而不能等到最后一笔付款之前再做计较。总而言之,项目经理的责任重大,他需要控制和平衡好三个主要因素:进度、质量与成本。
秦月越接触项目,就越觉得做项目不容易。就合同而言,船厂的客户荷兰方也有自己的客户,是一家荷兰的大船东。所以这条食物链如下:船东——荷兰方(合资公司)——船厂。可你如果以为船厂在食物链的最下端,也不尽然。国内的不少船厂都隶属于庞大的重工集团,员工众多,资金雄厚。在建造过程中一旦出现船东资金暂时不到位的时候,如果船东以往的信誉良好,船厂就有可能为了按时完成合同,为项目暂时垫付资金。相对而言,私人船厂的优势比国企要差得多。
adam入职之后,项目组好像一下子有了主心骨。adam的话不多,他总是睁着眼睛,竖着耳朵,多看多听、少说。除非与项目有关的事,问他点儿什么,都像挤牙膏似的费劲。秦月和adam熟了之后,就给他起了个外号,管他叫河蚌(oyster),因为对方的最太紧了。不过这样也好,身边如果有个唐僧,也吵得慌不是?
adam是学船舶设计出身的,据说毕业的学校在荷兰这个行业是最好的。他还是个硕士毕业生。跟国内的情况差不多,搞船舶海工这一行的,大多都是校友,国内设相关专业最有名的学校也就那么五六家,荷兰就更少了。刚开始的时候,adam对合资公司的成员也好,船厂的员工也罢,都有隐隐的防备甚至敌意,秦月觉得很难理解,因为在她看来,这两方的工作人员都无不配合他的工作。直到跟着adam去跑房屋中介,签订了他的租房契约,又定下了他孩子上学的地点时,秦月才意识到,adam对外派的这件事是很抵触。那就是adam和他自己公司之间的事情了,他们也无法改变,只希望adam能不要迁怒他们,在工作上不会意气就好。
房副厂长对待adam的态度从始至终都是可圈可点的。他打的牌从头到尾只有一个花色-------温情牌。从不断敦促秦月、陈瑞、林姐和司机在所有的工作、生活方面为adam排忧解难之外,总会定期不定期地安排员工聚餐。秦月在船厂里交了几个朋友之后,才慢慢了解到了房副厂长的背景。他是前任老厂长一手提拔上来的副厂长,厂里共有八大部门,他一个人就负责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