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斯诚实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弱。”
乐景笑了起来,他冲凯恩斯摇了摇手指,语重心长的告诫道“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用刀子杀人只是其中最低端的一条。”
凯恩斯不服气地问道“那么你是怎么做的”
“很简单。”青年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茶,声音清冽平淡,没有任何感情波动,“我只是给他做了一盘没有熟的见手青而已。”
注意到凯恩斯疑惑的目光,青年解释道“这是一种菌类,如果没熟就吃的话,轻则呕吐腹泻出现幻觉,重则昏睡不醒。”
“我告诉神志不清的他,你菌子中毒了,症状比较轻微,多喝水就好了”青年微笑起来,若无其事地说道“然后我喂他喝了一杯疯狗的唾液。”
他耐心地对凯恩斯这个中世纪原住民进行科普“你知道被疯狗咬了会得疯病而死吧”
凯恩斯迷惑的点了点头。
“那是因为疯狗的体液里含有一种叫做狂犬病毒的东西,这种病毒如果进了人体,人就会得和疯狗一样的疯病。”
“这种病毒,如果细心保存的话,可以在体外存活一周的时间。而且你知道最妙的是什么吗”青年兴致勃勃地问半精灵,黑眸在灯光下呈现较浅的琥珀色,此时正闪闪发光,“狂犬病的潜伏周期很长,最高的可以达到20年。而我的表弟,小时候被家里的狗抓伤过。”
“当时他没有打疫苗呢。”青年右手撑着下巴,双眼弯成好看的月牙,“所以两个月后,我表弟开始恶心,头晕,全身麻痒,然后几天后开始恐水,怕风,全身抽搐,最后他全身瘫痪,呼吸和血液循环系统功能出现了衰竭,迅速陷入昏迷。然后十几小时后,他无比凄惨的死去。整个过程只持续了短短的六天。”
“这六天,我一直都陪在他身边的。”青年笑着说“狂犬病患者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理智全无,另一种是全程理智清醒,而我那可怜的表弟,不巧是后一种呢。”
维克多吞咽了下口水,小心翼翼地加入了谈话“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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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仿佛没注意到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 含笑点点头。
“你也对杀人没感觉吗”凯恩斯又问。
青年眨了眨眼睛, 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问他“你怎么看待杀人”
青年眼中只有纯粹的好奇, 哪怕被凯恩斯用匕首指着, 眼中也没有任何针对凯恩斯的个人情绪。凯恩斯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
他以为他不会杀了他
不,能被全大陆通缉的男人不会这么天真。
那么他特别勇敢, 不畏死亡
凯恩斯觉得也不是这样。
正在纠结间,他发现了那个男人眼中跃跃欲试的探究之意。
他终于茅塞顿开。
这个男人不是不怕死,他是在漠视死亡。以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姿态驾驭了对死亡的恐惧。
就精神层面而言,他征服了死亡。
想明白这点后, 一股电流自尾椎蔓延到大脑皮层, 他兴奋的缩紧了瞳孔,全身情不自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终于确定了。这个男人毫无疑问也是个怪物。
他干脆利落地收回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看着他的怪物同伴“可以请我喝一杯茶吗”
青年露出一个亲切友好的笑容,微微颔首道“当然可以。”
于是在维克多瞠目结舌的目光中, 号称杀人魔的半精灵和他的猎物和平的坐在了一起, 就这袅袅的茶香,相谈甚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