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何,在想到主角之一是乐景那个可怕的怪物后, 他又不觉得很吃惊。毕竟乐景可是他平生所见最可怕的怪物了, 那么大怪物降服小怪物好像也很正常
虽然他没明白乐景是怎么通过那几句话化敌为友的。
凯恩斯抿了一口热茶后, 终于开始回答乐景的问题“从小到大, 我对于杀人都没有特别的感觉。对于我来说, 杀人就是如同吃饭喝水一般正常的事情, 所以我不理解为什么人类们给杀人赋予了那么多的定义。我想杀人,而我又有足以杀人的力量,那么我为什么不杀呢”
半精灵看向乐景,目光满是困惑。他是真的在疑惑这些事。他不是传说中以杀人为乐的愉悦犯,也不是反社会人格,杀人也不会让他有罪恶感。对于他来说,杀人只是他日常的一部分。
可以说凯恩斯完全是乐景从来没见过的类型。
青年勾起唇角,露出一个堪称愉悦的笑容,让一直偷偷观察这边的黑猫惊恐地炸起了毛,差点来了个平地摔。
“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能够理解你的想法。”乐景抿了一口茶,隔着氤氲的茶香安静地回视迷茫的半精灵,“要来听听我的过去吗”
凯恩斯放下茶杯,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愿闻其详。”
乐景轻笑一声,开始缓缓讲诉他的曾经。
乐景是一个普通人。
或者说,他在尽可能的成为一个普通人。
成绩永远维持在中等,为人处事也奉行中庸之道。明明有一副符合社会审美的好相貌,却一直把自己打扮的不起眼。
任何出格的事情他都不会做,因为会引人注意。
引人注意,就是他最讨厌的事情。一旦引人注意,被人探究到了他的内在的话,他作为异类的身份就彻底瞒不住了。
虽然他无所谓被人孤立或者攻击,敢这样做的人他不介意让他付出代价。可是那样的话,他估计就要跟母亲一样被关进精神病院了。
虽然他觉得母亲是一个正常人,但是医生和父亲都说母亲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是潜在的犯罪分子。所以当警察的父亲义无反顾地把母亲关进了精神病院。
在他看来,母亲太不小心了,而且也太过愚蠢。既然选择了警察作为伴侣,那就要小心隐藏自己的异常。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被父亲看出了异常,从而被关进精神病院,那是她咎由自取。
如果是他的话,一定会足够小心,不会让任何人看出自己的异常的。
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扮演着一个平庸无聊的正常人。
而且一直以来在父亲对他的监控下,他都表现的完美无缺,并且成功的从心理医生那里骗来了正常的评价。
但是父亲身为警察的敏感和直觉并没有那么好糊弄,父亲一直没放松对他的监控。也许是他表现的太过完美了
还好他热爱每当他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时,他才能从父亲严密的监视下获得喘息的空间。他靠书琢磨万物,从而完善自己对世界的认知。书,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成就
借由书籍构造的理想世界慰藉,他才能在现实世界里苟延残喘,才能按部就班的上了一所不起眼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普通的专业,然后在父亲的安排下,成为了一名记者。
多么可笑啊。他这个只能在阴影里生存的怪物,却偏偏成为了以揭露社会黑暗为宗旨的新闻记者。
乐景原本以为他将来必须要成为匡扶正义的时代守夜人,也为此痛苦的做下了抛弃中庸之道的决定。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了,他的很多同事比他所奉行的中庸之道还要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