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泓烨也从来没听说过有人这样接骨的。不过,据他观察伤者这个膝盖,如果放在寻常医者手中,多半都会告诉他废了。
阿锦若不是有把握,应该不会这样这么做。一来伤者太过痛苦,二来她耗神耗力。见她如此专心,他也没有出声打扰。
“老师曾经和母亲探讨接骨术,每一次他们都挺沉溺,我看见过几次,好像就是这种方法。”
纪泓烨知道纳兰锦绣和白燕笙学接骨的事,想来这种古怪法子,应该就是白燕笙出的。
“你当时就不好奇,没有多听一下吗?”
“我本来是想听的,可老师说我的基础还不够扎实,这都是以后的事情,让我还是练好自己的基本功。”
纪泓烨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心里还感觉挺安慰的。纪博衍小时候就对医术表现出兴趣,但是他一直没太上心,也从来没查问过他觉得怎么样。
如今他见了这样的场景,竟然可以丝毫不乱,这就证明他有他母亲的潜质。甚至可以说,他胆子足够大,已经具备了一个医者最基本的素质。
纳兰锦绣所有的注意力都在接骨上,她也是第一次尝试,说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她之前的试验都是在动物身上,还是由白燕笙盯着。
这是初次用在人身上,她不停的告诉自己,不能紧张,绝对不能出错,不然阿祥这条腿就毁了。
他还年轻,这条腿对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她现在就是他的希望,所以不管怎样,她都要稳住。
这种情况若是放在早些年前,她再是对自己的医术有信心,也断然不敢尝试。但是今非昔比,她已经不害怕鲜血和狰狞了。
把阿祥所有的骨头都复位之后,纳兰锦绣取出很小的一团丝线。说是丝线其实也只是表面上看着像,这种东西的材料非常稀有,也不知白燕笙是从哪里搞来的。
她把骨头仔细缠好,有很多地方碎裂了,不过好在不严重,应该是可以长上的。这些,她都是听白燕笙说的,据说都是她的经验。
当然白燕笙时常会说些稀奇古怪的话,比如没有抗生素。她说她需要消炎的东西,但是她不怎么精通药理,所以她现在所用的药物,都是自己调配的。
白燕笙也说,若是没有这样的药物,她这门手艺就是白费。她还总说这个世界简直就像地狱,搞得她一头雾水。
伤口处理好之后,纳兰锦绣给阿祥包扎,然后随口说了句:“我以前都没看出来,你这么能忍疼?”
这时安时和良山已经放开了阿祥,阿祥正在感叹郡主的手艺不一般,刚刚看着好像很大的口子,但其实只不过一个指节那么长。
听了纳兰锦绣的话,他忽然就觉得疼痛难忍了,顿时呲牙咧嘴起来。他平时就很皮,嘴巴特别溜,是个拍马屁的好手。
此时伤成这样了,还不忘把自己的看家本领拿出来,说道:“郡主,您可真是女中豪杰,刚刚那样,你竟然可以面不改色,实在是让人佩服。”
纳兰锦绣此时正在净手,别看她是个大夫,做刚刚那样的事情也没见恐惧,但她其实并不喜欢血的味道。
她用香胰洗了几遍手,感觉仍是消除不了那股血腥味儿,就又放在盆中清洗。听了阿祥的话,她笑道:“看样子你还是不够疼啊!”
阿祥想到刚刚的场景,倒吸了一口冷气,说道:“疼自然是疼的,但若是能保住这条腿,那也算值得了。”
“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