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修:“身无长物,以身相许如何。”
叶修:“你那烟熏妆画的整只眼睛都黑漆漆的,我第一时间还以为你是被谁揍了呢,你该和化妆师说说了。而且我觉得我现在对这些妆已经有些了解了。”
叶修:“生活还不错,虽然七大公会最开始和我之间有点误会,但最后终于折服在我的才华和人格魅力之下,双方达成一致。诶,乔一一,你说这世上怎么会有哥这么完美的男人。”
叶修:“爱上哥了没?”
乔知雪:“要不起。别误会,我说的是你以身相许我,我的身价你要不起。”
乔知雪:“那你想试试看被我画个烟熏妆吗?”
乔知雪:“那我问你,口红颜色的正红、砖红、姨妈红、梅子色、珊瑚色、西柚色有什么区别。”
乔知雪:“呸。”
看到第三条和第四条回复时,叶修的烟差点没呛到肺管子里。
他坐在电脑前又咳又呛的,好半天才平复下了咳嗽在键盘上敲下自己的回复。
敲完了回复,他也没有再打开荣耀的想法,而是将他们那一条一条交错着回复的评论向上拉。
他一边看,一边用鼠标向上拖。
记忆中有关乔知雪的记忆好像也随着这些话一点一滴向着过去倒转。
乔知雪有关一段时间很喜欢一句话,“所有的突然、偶遇、命定,都有漫长的伏笔。”
那是她在看《香水》时很喜欢的一句影评。
那是他们第一次一起看一部电影——隔着好几个城市,各自一台电脑,左边是视频,右边是tsn的博文界面,这就算是一起了。
叶修对这类文艺孤独,又带着时代气息的老电影没有太大的喜好,看过就过了,乔知雪却喜欢去找和电影相关的各种影评,自己看一遍,然后又给他敲一遍,让他也看。
在她敲出这句话后,她紧接着又问了他一句:“你看,我们的偶遇之前也一定有着漫长的伏笔。”
叶修想了想,觉得这句话其实不算错。
苏沐秋的车祸,无人可诉的压力,对她经历的感同身受,陌生人之间畅所欲言的无所顾忌,这些其实都是很漫长的伏笔。
而这些一点都不美妙的伏笔,最终构成了他们的相遇。
一个一开始只是闪烁在电脑屏幕上,最后却闪烁在心尖的相遇。
叶修是在嘉世夺冠的那一天认识了乔知雪。
距离苏沐秋的车祸差不多已经有一年了,叶修抱着冠军,有些想笑,又有些想哭。
整个嘉世都在欢呼,那个时候的陶轩还只是一个过分年轻的商人,看到冠军奖杯后差点没一口亲上来,然后被叶修推开了。
所有人都提议去ktv狂欢一晚上,但作为队长的叶修却没有一同去。
他一个人去了网吧。
其实现在想想,或许那个时候他在嘉世的其他人看来就已经显出格格不入的痕迹来了。
一个人开了台机子,叶修却出乎意料的不想打开荣耀。
十年前tsn的火爆程度和现在的败落完全就是两个对比,就连叶修偶尔兴致来了也会在上面发一两篇博文——当然,都是和荣耀有关的,大多都是一些攻略和记录之类的。
tsn上永远不缺各种人,也永远不缺各种故事,大多数人的博文日志都不会加密,因为在这偌大的网络世界里没有谁会在意一篇文章。
形形色色的个人博文,没有人会在特意去找到你。
乔知雪也在ts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