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即便如此,赫斯塔鹰依然会在每个朝阳的时刻起飞。”
“直到最后一次,他已经衰老到无法再抬起翅膀,于是落在了这一带的原野上,翅膀变成了手臂,利爪变成了双脚,成为了一个人类的婴孩,然后草原上的羊群收养并哺育了他……赫斯塔人的神话故事里,他们就是这么来的。”
“他们的部族里,孩子一长到十二岁,长辈们就会亲自上手,在孩子们的手腕上留下鹰的刺青……所以赫斯塔人很好认,如果一个人长着红头发,手腕上又刺着鹰,那他就是赫斯塔人无疑了。”
火光中,讲述的女孩子停了下来。
“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多?”另一个女孩子看过来,“我爹娘就和我说过,赫斯塔人觉得自己都是鹰变的。”
“我家以前不住两头望,是前几年才搬过来的。以前的镇子里嫁来过一个赫斯塔族的女人……”讲故事的女孩子低声道,她的手撑着下颌,眼皮半垂,带着几分慵懒似的的神情,“好看是真的好看,但那个刺青太显眼了,再加上红头发,镇子上的人都不和他们来往。”
“不过他们的处境比我们也好不到哪里去,”那女孩子又道,“听说赫斯塔人和阿尔斯兰不睦,所以被全族屠戮过一次……现在还在金国境内的赫斯塔人,应该也都是奴隶了。”
“……难怪,你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营帐中有人发出了恍然大悟的叹息,“我说那几个投了金的老东西哪来的这么大胆子,打我们也就罢了,怎么连金人长相的人也敢抽鞭子。”
“嘘!别说这些!”
入夜,柏灵照例失眠,她躺在自己的草垫上。
侧卧觉得不舒服,柏灵又平躺过来。
营帐里的人睡得很紧凑,她缓慢地改变着自己的姿势,以免碰醒两侧的姑娘。
近处是呼吸,远处是风。
不知道为什么,傍晚时分的亡灵哀歌始终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猎鹿人和他的同伴们也像倏然而过的西风一样,飞快地掠过她的脑海。
一想起红发的猎鹿人,她便想起自己。
当时的许多事情都来不及细想,而今去国离乡,便忽然在猎鹿人的身上看见了许多与自己相似的地方。
熟悉的生活在某个时刻突然被剥离开去,即便与阿尔斯兰,或是其他金人部族有着相似的脸孔、相似的生活甚至是共同的神祉,赫斯塔人依旧在顷刻之间成为了“非我族类”的存在。
昔日的一切已经烟消云散,只有这些永失故乡的赫斯塔人在异国他乡像幽灵一样游荡。
这样永失故乡的,又何止是猎鹿人一个?
兰芷君和衡原君不是吗?
陈翊琮不是吗?
柏灵不知该为他们感到庆幸还是哀愁,至少此刻他们的肩上还有熊熊燃烧的复仇事业与天下伟任。而她自己,则像一支在风中独自燃烧的蜡烛,对这些永无止境的争斗感到深深疲惫。
她想起江南的垂柳,想起见安湖畔的花灯,想起那些画卷一样的游船与湖面上层层漾开的水波,只觉得越是美丽的东西越是易碎。
兰芷君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今日的她再不似从前,但柏灵自己却明白。
一个人的力量始终是有限的。越是挣扎,越是拼命向着那一点微薄的希望靠近,就越是体会到世事的艰难……
这样一道墙一道墙地撞过去,究竟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在这一次又一次冲破囚笼的过程中,她被那么多人帮助过,因着一个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