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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女娲自打在紫霄宫安顿下来,不出一年便与后山上的飞禽走兽相处融洽。她原本由盘古大神精血所化,又常年住在不周山带着众多妖兽仙兽开荒种地,一身修为不是冥想苦修得来便是天道爸爸以功德赏赐,没有丝毫血腥气,自然颇得灵兽神兽仙兽们喜爱。再者,她种在洞前的甘果着实味美,总是引得一些嘴馋的小兽驻足其下舍不得离开。

    每每遇到这样的幼崽,女娲就会毫不吝啬的摘下成熟甘果分与它们,完全不像某位地仙之祖养了一棵果树平日里看都舍不得给人看。

    所以说,做人还是得大方些才会受欢迎,就连服侍老师鸿钧圣人的白鹤童子私下里也更愿意亲近女娲而不是通天。倒不是通天小气,而是在三清眼里,就算白鹤童子能化作人身也不过是只仅能起到装饰作用的传声筒,根本不愿意花精力多看一眼。通天比起两个哥哥要活泼许多,也更容易打交道,饶是如此先天跟脚带来的傲气也足够叫满山“披鳞戴角卵化湿生”的动物们敬而远之。

    留在紫霄宫的两个名学生里,女娲算是被放生的那一个,鸿钧只留了一句“机缘未到”就打发她漫山遍野自己去浪——不过那堆课堂小笔记还是还了回去,总不好顶着老师的名头真的什么也不教么,毕竟人家小孩子可是交了学费的。

    而另一个被兄长扔进来“修身养性”的学生则日日都要被叫去老师跟前问答问得叫苦不迭,每次看见同学身边聚满毛茸茸从山林里呼啸而过,羡慕嫉妒得只恨自己没生出一条尾巴。

    女娲自己倒没觉得有什么差别待遇,上一节课的东西她就听得云里雾里弄不大明白,与其勉强坐在教室里打瞌睡,还不如出去外面高高兴兴锻炼身体……紫霄宫中灵力比不周山更甚,每晚修炼修为累积的速度比过去几千年快了不知多少倍,晚上灵气吃的太撑,第二天睡不着就只得漫山遍野乱逛。

    一日,女娲正将一块岩板慢慢敲出铲子的模样,隔壁的优等生好容易得了假期跑过来串门。通天出门往右手边一拐就见她洞外一树甘果如同碧玉中缀了点点艳红,衬得果实越加玲珑剔透、精致可爱。他随便哼了一声算是打过招呼,走到树下抬手挑了个最饱满的甘果摘下来就啃,边啃边道:“你这果子怎么种的?甜!回头叫我带一枚果核回昆仑山去养着。”

    这人从来不拿自己当外人,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看着果子好抬手就摘,半点不客气。女娲也不是个小气的,甘果随便吃,听他想要种子也只默默点头算是答应。通天只觉得这女娲极有趣,自己排行老三,叫上面两个哥哥护得结结实实,不说要星星不给月亮吧,至少行事基本无需顾忌什么;也不知道伏羲是怎么养妹妹的,养得她连话也不肯说。能不出声就不出声,能吐一个字绝不多半个词,要不要这么谨慎!

    女娲由着他自己招呼自己,坐在洞口紧着忙活,不一会儿手里就做出一只精巧实用的小石铲。她用铲子慢慢翻开甘果树根旁边的土地,把一些灵玉碎屑埋进去再重新盖好。

    从来不做这种粗鄙之事的通天看得有趣,蹲下身摸了把地上的泥土就笑着对女娲道:“上次我叫你诓得一路往东去,走到极尽头见过一种土,小小一把永不止息,总能再涌出更多。原本想挖起来带走,不料还没动手就被兄长给抓了回去,不如一会元后你自己去看看?”

    还能有这么神奇的土壤?女娲抬头看了他一眼,通天敢发誓自己从她一向没什么表情的脸上看到了一抹惊讶。

    呵,看来这丫头也不是真的面瘫嘛。

    她歪着脑袋仔细想想,指路的时候确实指的东边,这人却抬脚就往北走,可见他是真分不清楚东南西北,那么其所说的极东之地,事实上应当是最北边。不周山有异兽往那里去过,带回了一支建木的枝桠,栽在不周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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