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诩修为在同龄人中算得上拔尖,尤其是在阵符方面的天赋甚少有人能出其右,别人只修一门,他却是阵符双修。
修炼起来不仅毫不费力,速度也是常人的几倍。因此自他阵符双修小有所成之后,在和同龄人的交手中几乎是没有败过。
在他手下输的一败涂地的剑修数不胜数,便是仗着一身不俗修为的朗禅也只能勉强和他打个平手。
所以在崇天楼上,败给年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君惘,一直让他耿耿于怀。
若那君灵沉堂堂正正不放水的跟他斗一场其实他也不至于在意这么长时间,输了顶多和自己怄怄气,每天懊恼自己技不如人之外也算输的心服口服。
可最令他生气的就是那君灵沉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
闻瑕迩一想到这儿气就不打一处来,君灵沉在他面前故意装出一副被他制服的模样,看他自鸣得意后失足掉下崇天楼顶的丑态后又出手救他,以此彰显自己的修为比他高深出多少倍,最后还在仙魔两道面前故意认输,明面上给足了他面子,但心里面不知道嘲笑过他多少遍了。
这无疑是对他□□裸的羞辱,是对他明目张胆的嘲讽!
所以他足不出户的这半个月里,一半是在恼怒自己修为比君灵沉略逊一筹,另一半则是在考虑如何替自己出一口怨气。
君灵沉让他失了颜面,那他就要在对方身上找回来,让君灵沉也尝尝受辱的滋味。
打定主意后他便联络了自己在仙道唯一的友人朗禅。
朗禅乃是应天长宫朗家的嫡子,修为不错,人也不错,和他志气相投,一来二去的便成了朋友。
他和朗禅的相识也算是别具一格,可以说是不打不相识。
他那时双修阵符两道刚好小有所成,便迫不及待的离开他父亲的羽翼独自出门游历。
在经过一片丛林之时,恰好撞见了正在斩杀一头野狼幼崽的的朗禅。
那样的场景,闻瑕迩便是现在回忆起来也觉得记忆犹新——
那时的朗禅脚下正汇有一滩暗红色的血池,他站在血池里,血淹没了他的裤腿。
他的四周密密麻麻的堆满了十几头死状可怖的成年野狼的尸首,它们没有被一剑刺中要害,而是被人熟稔的砍下了头颅而死。
为什么要说熟稔呢?乃是因为这些狼尸首分离处的伤口十分平整,一看就是手法熟稔之人一剑砍下,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多出来的其他伤痕。
最后存活下来的野狼幼崽趴在朗禅的脚下呜呜直叫,灰白色的皮毛上全是红色的血迹,求生的本能让它想站起来逃跑,可它年龄太小了,连站起来都做不到。
朗禅手起剑落,却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砍下了这只幼崽的头颅。
而闻瑕迩来的时候恰好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他靠在林间的一棵树上,看着朗禅站在一堆头颅和身体分离的狼群里,正在脱自己占满血迹的衣袍,语气不明的说了句,“斩草要除根,看来杀狼……也是这样。”
朗禅闻言立刻转过了身,握着剑眼含戒备的看着他。
闻瑕迩被朗禅这眼神一下子给激的头皮发麻,体内的血液却止不住兴奋起来,当即便布了阵丢了符,跟对方打了起来。
后来朗禅问他为什么初次见面的时候要跟他动手,他很认真的想了想,认为是当时朗禅那副模样很欠揍,看他的眼神里还有挑衅的意思,所以他没忍住动了手。
朗禅:“……”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