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蒂答:“明天中午。”
他果断道:“那我们早上就出发吧。”
……
两人到机场外的停车场取了克拉克的车,他载莱蒂回去在大部会的往所。
莱蒂下飞机的时候就已经是黄昏了,到达大都会时更是入夜,黑幕笼罩着整座城市,却无法熄灭它的璀璨,建筑之间的密集程度远比迈阿密高,被这么多的摩天大厦包围着让人不禁生出一种渺小感,灯火彼此呼应,在高空看下去的话,车水马龙的大道像条长长的银河。
纽约、大部会、哥谭,美国东岸最繁荣的三座城市。
相比前两者的美名远扬,后者的名声就没有那么好了,说到这个全美犯罪最高的城市时人们都退避三舍。
克拉克先带莱蒂到超市采购一些日用品。
“你想吃中菜吗?”莱蒂忽然问。
推着购物车的克拉克对此没有异议:“我们可以找找附近的中菜馆……”
“不。”莱蒂轻松就伸手取下了货架最高那层上的那瓶沙茶酱,拿在手里晃了晃,有些得意的对青年扬扬眉,“我们自己做。”
在超市里想找到做中餐的材料有点困难,不过莱蒂还是勉强就凑齐了,现在很晚了而且她也不好意思叫克拉克载她去唐人街,找不到想要的食材就用别的代替。
她打算做粤菜——沙茶牛肉炒西兰花、客家酿豆腐和梅菜扣肉。
在美国住了几天,莱蒂还没完全习惯这里的饮食,她不太能接受美国人像饮水一样饮可乐——美国每年的玉米产出量都十分惊人,导致玉米糖浆异常便宜,几美分就可以买到一杯可乐,并且无限续饮。
就算是其他食物如甜品,那种甜度都是莱蒂无法接受的,她曾经吃了一口伊莎贝拉在外面买回来的蛋糕,当下她就觉得自己被硬塞了一口砂糖,彷佛在一瞬间胖了几斤。
克拉克一脸新奇的看着黑发少女处理着那些对他而言并不常见的食材,自告奋勇的帮她把西兰花切好并且用清水洗干净。
因为前世自己一个人住的关系,莱蒂都自己做饭,可能这听上去很奇怪,但是她觉得做饭的时候很放松,是她为数不多喜好之一。
“姆指放这里,食指放这里,然后这样……”莱蒂向不会用筷子的克拉克示范着怎么用筷子。
克拉克是个很快的学习者,不一会就掌握到技巧,成功用筷子夹起了一件西兰花,就是拿筷子的姿势有些奇怪,不过外国人嘛,不意外。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在拼命克制力度,筷子就那么幼幼的两根,看着就觉得很脆快,小时候经常会不小心捏碎水龙头的克拉克生怕他用力一点就断了。
克拉克从未吃过粤菜,他用匙子盛起了一件豆腐,上面的肉碎煎得金黄,翠绿的葱花引起人的食欲。
由于散发着的香味实在太诱人了,他带着迟疑的咬了一口,香熟软滑的豆腐在嘴里化开,嫩口的肉碎口感正好,不会太油腻。
他彷佛打开了一道新世界的大门。
……
隔天一早,不用上班的克拉克就载莱蒂去纽约曼哈顿。
因为遇上了堵车,他们比预料中晚一些到达,还好莱蒂预留了不少的时间,不至于迟到。
一旦迟到,她签上的成功率就相当降低了一半。
如果迈阿密是悠闲的、节奏缓慢的,那么纽约就是繁忙的、节奏急促的,连行人的脚步都快上了不少,好像大家都在赶时间。
从衣着打扮方面看,纽约人少了几分随性,多了几分时尚,打扮时髦的漂亮都市女孩处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