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珠在庐州老家时,未曾上过女塾,宋淮兄弟闲的时候教过她认字,只是后来忙于家务,就疏忽了读书认字。陆士仪由陆观亲自启蒙,王夫人也是能做几句诗的才女,因此,金珠就开始向二嫂请教读书识字的事情。
陆士仪来了兴趣,道:“你看,记账啊,看地契之类的,都要认得字才行。这世上读书不止是男人的事情,女子也应该读书明理,有自己的见识,才不会轻易上当受骗。”
金珠点点头,“识字后,与夫婿之间能谈书论史,而且主持家事,教养子女也是有用的。”
陆士仪读书从来都不是为了讨好男子,不过金珠从嫁人后的功利上来也没错。于是她开始每天花一个时辰教她读书识字。金珠本身就认得一些字,有一定的基础,因此学起来很快。陆士仪试图给她讲些史书之类的,她并不太在意,反而对那些诗词歌赋非常感兴趣。陆士仪开始教她诗词的起转承合,韵脚之类的,金珠一点就通,不多久就可以做一些简单的诗词出来。
陆士仪把金珠作的诗拿去给宋淮看,说是自己新作的。
宋淮看了一遍,只觉得这首诗典故堆砌,辞藻华而不实,内容空泛,离陆士仪之前的水准差了很多,他觉得很为难,绞尽脑汁想了想,干巴巴地夸道:“不错,这首诗用词精巧,典故也不错。”
陆士仪大笑:“你这夸的真是勉强啊,堂堂榜眼,难道看不出这首诗的好坏来,这是金珠做所,嗯,问题不少,但是对于初学者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宋淮被她取笑一番,小声道:“你的所有在我眼里都最好的。”
被他这么一说,陆士仪难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我也有不好的地方啊。”
她拿起一件布裁起衣服来,宋淮看见是男式的衣服,满心欢喜,以为陆士仪是为他做的衣服。
哪知陆士仪道:“算着日子,爹娘应该快到了渝州,我写了一封家书,到时候正好连着这件衣服一起寄到渝州,我爹最爱穿我做的夏衣了,从我八岁开始,每年我爹的生辰,我都会亲手为他做一件衣服。”
宋淮心里一阵失望,在陆士仪面前晃来晃去,她说:“你去看看书吧,别挡着光了。”
宋淮“哦”了一声,捧着本书坐在一边,半天都看不进去一个字,他还没有穿过士仪亲手做的衣服呢,岳父都穿了十几年了,真羡慕啊。
他手中拿着唐诗,无意乱翻,突然间看上一首诗,心有所感,念了出来:“明朝驿使发,一夜絮征袍。素手抽针冷,那堪把剪刀。裁缝寄远道,几日到临洮。”
陆士仪眉眼一挑,“这不是李白的《子夜四时歌》吗?”
宋淮点点头,感叹道:“是啊,这对夫妻间的感情可真好啊!丈夫要去戍边,妻子连夜为他裁制冬衣。”
陆士仪笑了笑,道:“今日我取了两匹布料,青色的是给父亲的,还有一匹蓝色的是给你的。”
宋淮脸上的笑挡也挡不住,“真的,我也有?”
“嗯!”
宋淮兴奋之下,凑到她身边,在她脸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耳根立刻就染上红色。他对陆士仪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只觉得她哪里都好,但两人的婚约是在太后为齐王向陆家提亲的情况下定下来的,或许陆士仪原本的是不愿意嫁给他的,只是迫于形势的无奈之举。
成婚之后,陆士仪并没有太多的小女儿情态,甚至有时候很清冷,现在她主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