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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再遇
过了几年有钱日子,不过等他们有钱的时候,性子早定性了。

    再怎么讲究骨子里的那些强硬粗旷都入了骨,改都改不掉,他身边的人也大多如此,都是披着温和优雅的表皮,扮演着各种精英角色。

    其实比起西餐厅里切着三分熟的牛排,大家都更喜欢坐在烧烤摊上,啃着肥得冒油的羊肉串,喝着啤酒,吹着夜风胡天海地的吹牛。

    他两辈子都从未见过这么娇气的……男孩子。

    也不仅仅是男孩子,这种性格的男生女生他都没见过,自然也就不擅长应付,总觉得稍微话说重点儿就能把人吓哭。

    反而就成了自己的过错。

    齐略跟他说话的时候声音也稍微放低了点,“他叫藜麦,也是咱们学校高二的。

    藜麦,这是我表弟,叫唐白,跟你同级,重点班的,成绩很好,你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他。

    小白脾气很好,也喜欢跟同学一块玩儿。

    对了你是几班的,不是重点班的吧,高二两重点班的人我都差不多认识了。你周末怎么不回家呀,是住校生吗。

    哎,你宿舍号是多少,我以后有空可以去找你玩儿。”

    热情的让藜麦有些招架不住,只能轻轻笑着,“你这人,对谁都是这么热情吗?”

    “哎?”齐略有些疑惑的眨眨眼,随即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不是,我是真觉得我们好像在哪见过……就觉得跟你特别熟悉的那种感觉,就想多了解你些。”

    藜麦笑着跟他玩笑一句,“你要是个女孩子,我都会觉得你是对我一见钟情了。”

    齐略听着愣了下,随即“哈哈”笑着,“那不能,我知道你是男的,我有女朋友啦,我就觉得你很亲切……嗨,再说下去这都扯不清了。

    反正你放心哇,我是绝对没有非分之想,就想跟你做朋友,没其他意思,你得相信我!”

    藜麦笑着点点头,这话他也信,齐略看他的目光里没什么掺和不清的情愫,就是不知道他怎么就让人感觉到亲切了。

    难不成他重过了一次,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进化成万人迷了?

    呃,想想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赶紧甩了下脑袋,“我同学在图书室等我看书,没事儿的话我先走一步。”

    看了眼旁边站着的人,觉得他这名字起得真好,真是人如其名,又甜又白,像块软糯香甜的糯米团子。

    看着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心情愉悦。

    不过却是在心里打定主意不跟人接触的,他不擅长跟唐白这种性格的人接触是其一。

    另一方面自然是因为林卿还专程跟他提醒过别跟人接触,他看人不算太准,但也极少有看走眼的时候。

    林卿绝对不是那种空口白牙会诬陷别人,说人坏话的人,况且林卿跟唐白之间也没什么利益瓜葛,犯不着在他面前无的放矢。

    他自然是更相信林卿的。

    发生了点小插曲,藜麦拿到书回图书室的时候林卿已经选好需要借的书在等他了,安静的坐在旁边,等他选好书一起回宿舍,“下午你想出去买衣服吗?”

    藜麦在外国名著区挑着书,闻言回头看他,“你有其他安排吗。”

    林卿摇摇头,“没。”

    藜麦笑着,转过去接着挑书,“那就去买衣服,这天气越渐冷起来了,冬装再不备起来,冷都要冷惨,我知道有个店铺衣服质量好还便宜。”

    下午他们在学校看书看到五点过,两人乘着公交车出门出买衣服,藜麦就领着人去他当时买衣服的店里,卖衣服的店员小姐姐还记得他,见他带着朋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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