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我知道你不爱炫耀,算我说错了,你用得着跟我生这两天气呢?”
藜麦冲他露出一个假笑,“不,我只是不愿意跟长得丑的人说话。”
气得小明哥梗了半天说不出话来,指着藜麦,“你……”
林卿在旁边轻轻笑着,“小明哥你别生气。”
小明哥冲他翻了个白眼,“滚去忙你的。”
林卿直接换好衣服出去忙了,小明哥戳在藜麦跟前,指尖夹着烟。
他其实长得不难看,五官清隽耐看,略长的黑色发丝散乱的搭在额角,颇有些放荡不羁的风流味道,声音又好听。
只是可能他这种形象不是现下流行的审美主流,喜欢他的人比不上喜欢小梅姐的多,藜麦也听过他唱歌,音域很宽,高音低音都能完美驾驭,个人特色很明显。
而且听说他自己也会谱曲写歌,典型的实力派选手。
藜麦其实也不讨厌他,就是不太愿意给他好脸色看,谁让他先撩拨讽刺的,“干嘛?”
小明哥没好气的开口,“不干嘛,还不能看看你了?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学弹钢琴。”
藜麦摇头,“不学,我对乐器都没兴趣。”
这倒是真的,他当年逼着自己钻研了许久钢琴小提琴,还学过很长时间箜篌,后来知道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就对这些半点兴趣都没有了。
让他听听看看表演还好,真让他上手弹,那可真是敬谢不敏了。
小明哥估计是个手控,每次见到藜麦就盯着他的手不放,眼里既是羡慕又执着,“你的手受伤了,是怎么伤着的,会留疤吗。”
他这般认真的跟人说话,藜麦也不好意思再针对他,点点头,“恩,钢筋戳的,从手心扎穿到手背透出来了,肯定会留疤的。”
“钢筋!?”小明哥有些不可思议的惊呼一声,“你没事碰那玩意干什么?玩儿什么行为艺术呢。”
藜麦,“……”
你不觉得你管得有点儿宽了吗,他撇撇嘴,不说话了,小明哥也知道自己惹人不高兴了,也收了话头,站了会儿,自顾出去忙。
藜麦去厨房帮了会儿忙,就回休息室坐着靠在墙壁上眯着眼睛睡觉,他是真坐那里也能睡着,迷迷糊糊的听到外面很吵闹,他被吵醒过来。
还以为又到了劲舞阶段,半眯着眼睛还想再眯会儿,就听到有人喊他,“藜麦,醒醒,你送小林出去包扎下。”
吓的他赶紧睁开眼睛,就看着小明哥扶着林卿站在他跟前,单手捂着林卿额头,鲜红色的血迹顺着他手指缝不断往外渗,藜麦就急了,“怎么了这是?”
小明哥见怪不怪,“没啥大事儿,外面客人发酒疯了,小林就是赶上了,老板让保安控制住场面了,给小林放了假,你带他去门口那诊所包扎。
我去拿点钱就去找你们,请你们吃烧烤啊。”
藜麦本来还吓个半死,见他还有心情吃烧烤呢,也就稍微放下点心来,扶着林卿,“怎么样。”
林卿冲他笑了下,脸色发白,“没事儿,看着挺厉害,伤口应该不深,就是血糊着眼睛看不到路。”
藜麦带着他出门,找到小明哥说的那个诊所,医生也见惯了旁边酒吧闹事儿的,也不问缘由,让人坐着就给他清洗伤口消毒上药包扎,伤口是客人拿敲碎的啤酒瓶子划的。
动手的时候林卿往后躲了下,就划破了蹭皮,就是面积挺大,又恰好划在眼睛旁边,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