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按照他高考成绩, 超出他们学校王牌专业好几十分, 怎么可能跑到他们专业来。
跟学校再三核实确定过几次,才确定这人还真是铁了心要念他们专业的, 报考志愿的时候就填了那么一个志愿, 大有不成功便成仁的志气。
就对他上了心,不管是上课的时候, 还是外出考察研究,都爱带着他去。
等藜麦大四的时候,整个专业的人都知道, 藜麦是他们导师他们手下的得意门生
等藜麦临毕业的时候,导师就鼓励他在本校继续读研究生, 若是藜麦不急着工作, 没什么负担的话。
有可能就继续读博, 等拿到学位证书, 就可以介绍他留校工作。
正巧他们学校确实有把酿酒工程专业作为重点抓一下的想法,到时候真留校当老师,就是很不错的选择了。
藜麦对继续念下去倒是没什么特别反感的意思,跟秦封商量过之后, 干脆就接着念。
边继续念书, 边跟着他老师满世界各地跑着, 去参观考察。
有次去法国那边庄园观摩葡萄种植酿酒, 还顺便给秦封带了两箱子葡萄酒回来,都是年份品质很不错的。
他跟队过去考察,稍微给了点便宜价格。
藜麦原打算带回来,让他留着打点送人。
毕竟秦封那人从来就喝不惯葡萄酒那东西,用他的话说就是太酸,没劲儿。
不过藜麦带回去的那两箱都被他收藏起来了。
因为藜麦平日里自己也酿酒,家里建了地下室酒窖,都堆着他装好的那些瓶瓶罐罐。
收到藜麦送的葡萄酒,秦封兴致勃勃的自己在里面折腾了半天,硬是格出来一间。
用来放那两箱子葡萄酒,每次有客人来,都会有意无意的领着人去瞅瞅。
就差没在门上嘚瑟的挂个牌子,上面就写这是麦子送我的礼物了。
藜麦看他那么喜欢,每次有遇到不错的都想着给他带回去,久而久之那房间就不够存了。
不得已只能放在楼上,这下倒是更方便秦封炫耀了,整天都嘚瑟着。
路蕴是他们几个中结婚最早的。
他跟明音又不一样,明音是专注做音乐的,有自己专属的工作室。
基本上每年都会有大型音乐会邀请他。
路蕴就是明音工作室里的小虾米之一,平日里跟着打打杂,有灵感的时候就自己写写歌。
虽然有灵感的时候不多,不过他向来是知足常乐的。
反正明音既是他老师,又是藜麦朋友,也不会克扣他的工资,工资开得也够路蕴养家糊口的。
而且他也不是没有灵感,每年总有那么几首被明音别扭的夸着尚可的新歌出来。
所以明音也不逼他,就养着了,还是物有所值的。
后来他代表工作室去给某明星谈合作的时候,认识了人家身边的小助理,两人互相看对了眼。
那感情蹭蹭蹭的升温,三十岁不到结就了婚,婚后很快要了孩子。
等孩子四五岁的时候,明音的音乐事业发展的如火如荼,正准备进军世界乐坛。
路蕴自然是要跟着明音去国外筹备各种事宜。
他老婆已经从小助理晋升为经纪人,手底下管着几个每天不皮一下就浑身不自在的小新人。
各种惹事生非,每天都要给他们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