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铃响起时,是早晨五点半,劲臣上午有通告,容修则要去一趟S大。
昨晚看见李黎明发来的微信,才想起之前的确答应了岛岛乐队,大学生艺术节还是什么来着,说是看一看他们的演出效果。
指导倒是谈不上,同行切磋一下,在摇滚圈子里还是喜闻可见的。
S大在海定,离东四不近,想要错过早高峰,就得这个时间起床。
以前养成的良好作息习惯,早被日夜颠倒的夜猫子工作环境打破。
如果换做以前,就算两人荒唐到半夜,也不至于在听见闹铃响起之后,指尖往“再睡三分钟”上面滑。
其实“三分钟”起不到任何作用,不如起床开窗,换新鲜空气,把卧室内那丝糜颓气味散掉更让人清醒。
道理都懂,但对于陷入温柔乡的男人来说不顶用。
晨光透过遮光窗帘缝隙洒进,一丝刺眼的光线抚到眼皮上时,他轻蹙着眉埋了头,脸在怀里人的发间蹭了蹭。
卧室里是他习惯的睡眠温度。
冷气18摄氏度,盖一层薄薄的蚕丝被正好,软暖得不想起。
睡意不减,身子还有些酸乏,腰上搭了一只胳膊,手机关了闹铃攥在手里,从温暖的被子里伸出来。
大约是感觉到了凉意,劲臣又往他怀里钻了钻,没睁眼,低声地道:“再睡会。”
半边身子被空调冷气侵凉,瞬间就清醒了些,容修愣了两秒,掀开被子一角:“我该走了。”
闻言,劲臣浑身僵了下,长睫不易察觉地颤了颤,放开了箍他的胳膊,默了一会道:“您还来么?”
容修睁开了眼:“?”
从两人同了床之后,虽说还没到那步,但也够荒唐。
算一算,过夜的次数其实很多,却也仅限于同睡一张床罢了。
自我探索的过程是新鲜愉快的,打从察觉到“在何种情况下会对眼前这人有兴致”开始,容修便开始了他的探索之旅。
像一个起初就坏掉的玩具,他从未从中获得过乐趣,只能藏在柜中,突然有一天,它恢复了工作,且性能优良,他发现,它果然和其他玩家炫耀的一样有趣。
试图一点点尝试,小心观察,极为控制,也很珍惜。
容修对自己的要求非常严格,始终保持不热衷、不过格、不耽溺的态度,而且相当谨慎。
至少要做到两人在夜里幽会时不会露出风声,也要时刻克制自己,不能在对方的身上留下过激的痕迹,不能影响他的正常工作,受伤就更是大忌了。
连动情的证据也极为浅淡,细细碎碎的,红的紫的一小片,能看出其中的克制,他是犹豫的,试探的,忍耐的,过程中充满了仪式感。
即使是相处的时间,也拿捏得非常规矩,不迟不早,不轻不重,不远不近,不会显得轻浮,也不至于沉溺其中。
一点点探索的过程是享受的,不论是对这段关系的发展、对眼前人的反应、还是对自己的了解,每发现一点,都会觉得新鲜有趣。
但,那句“您还来么……”
不过是在深夜里避开了记者,在对方家中过了夜,却弄得像是偷了情。
容修静默了很久,脸埋在劲臣头顶,低低地笑了开。
整个人都露出迷人的慵懒来。
听见对方的笑声,劲臣往他颈窝间拱,半梦半醒中便少了几分顾忌,倦
哑的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