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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踏红(3)
    程澹是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在张玉凉的轻唤下醒来时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名字被定下了。

    大名黑团,昵称团团。

    姑且不论和某胖哒重名的昵称,黑团这个大名简直不能更瞎了好吗?难道就因为他是黑猫,又长得像个团子,所以就要叫黑团?……等等,这个逻辑为什么怎么严密?

    不不不,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名字“澹”明明是“水波纾缓的样子”这种充满诗意的解释,凭啥变成猫之后要叫“黑团”?逼格掉的也太多了吧!

    程澹:气成河豚。

    可惜他现在是猫,别说无法说话不能反驳。就算可以说话,他也不能开口,否则一定会被当成妖怪烧死的。

    算了,黑团就黑团吧,一个名字而已,不生气不生气。

    平复心情,程澹支起身,在铺着棉絮和毛毯的猫窝里打哈欠、伸懒腰、打滚赖床,磨蹭了好一会儿才懒洋洋地跳到侍女怀里,乖乖仰头让她替自己擦脸。

    旁边,穿戴整齐的张玉凉放下平举的手臂,一转身见程澹趴在侍女腿上头一点一点昏昏欲睡的模样,不禁笑了笑,缓步上前抱起他,顺势接过侍女拧的帕子,温柔地擦拭他桃子形的小脸。

    淡而清冷的幽香钻进程澹鼻腔,像稀释后添加过其他香料的猫薄荷,顷刻间驱散他的睡意,让他精神地撑开眼皮,杏核般的猫瞳闪闪发光。

    他扒在张玉凉手上,鼻尖贴着张玉凉的小臂嗅嗅嗅,试图寻找那股香气的来源。

    猫薄荷是大部分猫咪无法抗拒的存在,拥有人类灵魂和记忆的程澹也不例外。

    见状,担心在自己手臂上爬来爬去的程澹摔下地,张玉凉一手拢紧他,另一手举到鼻下奇怪地闻了闻,除了衣袖间扬起的熏香味,没有闻到其他的味道。

    “小家伙,你在闻什么?”张玉凉托住程澹小小的身子,轻点他鼻尖,笑问道。

    “喵……”

    程澹探出前爪紧紧搂住他的食指,小鼻子顺着指尖往下嗅,发现没有那种猫薄荷般的气味,只有浅浅的纸墨清香,又扭身凑到他的袖口处,却也只闻到某种清冽的熏香。

    没有?

    程澹抬起后爪挠挠耳朵,将张玉凉全身上下打量几遍,目光最终停在他腰侧的垂落的玉璧上。

    那是一块难得的美玉,即便是程澹这种不识玉的人也能看出其价值不菲。玉璧通体圆润无纹饰,只在中间的孔洞周边镶嵌三颗红色珠子以作点缀。

    白璧无瑕,红珠灼艳,像开满红花的雪地。

    于是,张玉凉便看见程澹眼睛一亮,继而紧紧盯着自己的玉璧不放,还探出爪子勾住缚着玉璧的金线,试图把它拽过来。

    “你倒是识货。”张玉凉莞尔,主动解下玉璧塞给程澹,“喜欢就送你吧,小心不要打碎。”

    一块价值不可估量的玉璧就这么变成了猫玩具。不,确切地说,是变成猫薄荷的替代品。

    有个矿里有家的主人真好!

    程澹喜滋滋地想着,四爪并用抱住玉璧,如愿以偿地沉浸在对他而言充满无穷吸引力的香味中。

    这种奇特的味道其实不是玉璧的味道,而是从玉璧上镶嵌的红珠里逸散而出。初闻时提神醒脑,倦意全消,闻多了却会产生微醺感,类似于一口气干了两瓶rio的感觉。

    程澹没吸几口就有点晕乎乎的了,无意识地在张玉凉手上蹭啊蹭,圆圆的眼眯成两条缝隙,弯起的眼尾像月牙一样,萌态十足。

    张玉凉目不转睛地看着,连侍女们何时摆好桌案布上早饭都不知道。

    他现在终于明白盈风为何会爱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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