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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宝?
    夜晚,哥谭南部,临近海港的郊外。

    这里是上世纪的老钢铁工业基地,随着时代的不息向前,城市中心北移,现在这里已经破败多年,只剩下一幢幢老式风格的公寓楼,被零星的灯光点缀,安静诉说着那段曾经被钢铁工人们用血汗浇灌出的繁荣。

    正如其经济地位一样,这里的建筑也像被遗忘在了时间里,搭配着黑漆漆的夜幕,和年久失修的滴水石兽——破败肃杀,密集逼仄、让人既压抑又紧张。

    虽然哥谭市政府一直拒绝承认,然而这片区域早就被哥谭市民一致默认为贫民窟。

    所以哥谭市民们还一致同意的另一件事,便更好理解了,即:在深夜时分还来这片贫民窟的人,不是打算抢劫……well,就是打算被抢,怪不得别人。

    因此,这里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哥谭义警和各路歹徒们的主要战场之一。

    可就算早就对黑暗骑士见怪不怪的贫民窟居民,也会被今天的阵仗惊动——几乎所有叫得出名字的哥谭义警们,都一起出动了?!

    蝙蝠侠(当然!),夜翼(从布鲁德海文赶回来的?),红罗宾,罗宾,蝙蝠女孩,带披风的没带披风的,一个个从楼顶依次呼啸而过。

    这是出了什么大案子啊?没听说哪里失火了啊?

    贫民窟居民表示既兴奋又紧张,要不是因为这个片区治安最乱,他们早就冲到街上看热闹了。然而现在却只能窝在家里透过窗户悄悄偷看(连头都不敢探出来)。

    在哥谭,看热闹的人死的第二快——仅次于见义勇为的——这是《哥谭生存哲学》第一条。

    因为他们不能看热闹,所以他们并不知道这些义警们今天的目的地出人意料地不起眼——并不是网红圣地阿卡姆疯人院,而只是南部贫民区一幢再普通不过的建筑。

    芬格塔,楼顶。

    “所以——”

    夜翼,aka迪克·格雷森,在通讯器中拉长声音,似乎意有所指,也似乎在揶揄,“我们这次要去那个不能提的地方了?”

    义警们之间的气氛,出人意料地轻松。

    “嗯哼。”

    通讯路线有几秒钟的静默,之后,蝙蝠女孩,aka芭芭拉·戈登,轻声咕哝着回答了他。

    因为除了芭芭拉,没人想理迪克。

    当然,芭芭拉也只是受不了这段诡异沉默里的尴尬。

    “所以——我们要去蝙蝠侠的失恋之地。”

    迪克·格雷森,罕见地读不出潜台词,罕见地哪壶不开提哪壶。

    分不清其他人是不想理他,还是不敢理他——要知道,公共通讯路线里也有蝙蝠侠本人的。

    这可是群聊,注意气氛。

    正如大家都知道的,九个月前,蝙蝠侠和猫女的婚礼差点儿就在芬格塔成了。

    然后……

    谁能想到蝙蝠侠还有被逃婚的一天?

    要不是黑暗骑士的个人形象太过可怕,哥谭的反派们一定会拿这件事公开取笑他。

    ——忘了阿卡姆疯人院吧,见证了蝙蝠侠在婚礼现场被放鸽子的芬格塔才是tmd真·网红圣地!

    大家快来这里360度自拍啊!

    也只有前段时间刚从枪击和失忆里恢复的迪克,才有胆量直接提到这件事。

    这大概就是恃宠而骄吧……

    即使通讯路线里正围绕着布鲁斯本人展开八卦,他冲在最前面的背影,看上去依旧一如往常的沉稳。

    也对,揭开伤疤才能好的快。而且,九个月过去了,布鲁斯经过各种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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